甲午戰爭戰敗以后到1898年5月8日,清政府前后一共向日本支付了25969萬兩白銀的賠款。考慮到清政府一年財政收入不過8000多萬輛,而北洋水師從籌建到最后全軍覆沒,包括建造軍港、工廠等建設費用總共不過花費了3000多萬兩,這筆賠款堪稱巨大。
現在網上也有人說清政府可以在短時間內向日本支付如此巨額的賠款,還不如用這筆錢建設海防,或者是繼續打下去。不過說起來清政府能短時間內將賠款付清,還真是被日本逼的。
鴉片戰爭之后,清政府內憂外患不斷,財政開支浩大,只能勉強維持一個平衡,國庫一直不怎么富裕。因此甲午戰爭前,李鴻章希望戶部能夠調撥2、300萬兩白銀購買軍械,戶部卻只能拼湊出18萬兩。
而等到戰爭爆發以后,戶部除了催促地方督撫上繳白銀外,還通過臨時增加鹽茶稅、逼迫富商捐輸等方式籌措軍費。可是因為軍費開支巨大,最后戶部只能向匯豐銀行借款近3000萬兩白銀,才勉強保證了戰爭之需。
等到《馬關條約》簽訂以后,戶部自然也是無力支付如此巨額的賠款。可是日本在條約中卻要求在賠款交清前,日本將駐軍威海,駐軍費用由清政府承擔,此外清政府需要支付未支付賠款的利息。
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只能再次向英、法、俄、德等國大舉借款,提早交付借款,以減少駐軍費和利息的開支。因此在1894年前或者是甲午戰爭中,清政府還真沒法拿出這么一筆巨款。至于提早借款建設海軍,按照清政府的保守風格,當然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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