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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醫保局運用大數據對2023年以來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的情況進行篩查分析,發現一批疑似過度檢查線索并下發各地核查。截至目前,各地醫保部門通過核查線索、組織定點醫療機構自查自糾等多種方式已經追回醫保基金近6000萬元,約談定點醫療機構5183家次,協議處理3695家次,行政處罰240家次。
糖化血紅蛋白作為臨床常檢查的一個項目,什么樣的情況算醫保違規呢?讓小編帶你一起了解一下:
糖化血紅蛋白(HbA1c)是什么?
糖化血紅蛋白是紅細胞中的血紅蛋白與血清中的糖類(主要指葡萄糖)通過非酶反應相結合的產物,結構較為穩定。糖化血紅蛋白測定需要 靜脈采血,是常用的血糖監測指標, 臨床上對糖尿病診斷很有必要。
怎樣才算“糖化血紅蛋白”過度檢查?
與常規的血糖測定不同,形成糖化血紅蛋白的非酶反應一般具有持續、緩慢、不可逆的特點,其含量是由過去的而非即時的血糖濃度決定的, 臨床上可有效反映患者在抽血檢驗前8-12周的平均血糖水平。 一般情況下,同一醫療機構對同一病人在短期內多次收費檢查糖化血紅蛋白,就如同在一天內多次收費測量同一患者的身高一樣,臨床意義不大,套取醫保基金的嫌疑很大。
法律對過度檢查有哪些規定?
定點醫療機構過度檢查等行為,不僅增加患者的經濟負擔,造成醫保基金的浪費,甚至可能影響患者身體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明確規定,醫師不得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對患者實施不必要的檢查、治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定點醫藥機構違反診療規范過度檢查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
如廣東省陸豐市婦幼保健院產科住院部醫師曾*英為近1800名患者過度實施糖化血紅蛋白檢驗,涉及金額11.58萬元。部分過度實施糖化血紅蛋白檢驗的情況如下:
國家醫保局高度重視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堅決打擊頻繁抽血濫查糖化血紅蛋白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等惡劣行為。希望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進一步強化對醫師的教育和監督,履行嚴格管理主體責任,主動整改問題,自覺規范行為,規范使用醫保基金。
文章來源:國家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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