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12元的大棗,只是包裝皺了,卻以此為由申請僅退款,被商家拒絕后,辱罵了客服1個小時。
實話實說,這大學生素質真的不怎樣,貪圖小便宜,還長時間辱罵他人,真是閑著沒事干找人練嘴皮子。
12塊的大棗而已,對一個大學生來說,就是一杯奶茶的錢,何必貪這點小便宜呢?更何況只是包裝袋皺了,大棗又沒有壞,肯定不影響正常食用的,可你竟然還有臉面申請退款不退貨,真是丟臉了。
對于商家而言,正常的損耗可以接受,但這種無理取鬧的要求,那是萬萬不能承受的,因為開門做生意,什么奇葩都能遇到,總不能來一個就妥協一個,那不然結果就成了做慈善了,那還何必花錢做生意呢?
所以對于商家的做法,我是非常支持的。既然明面上和你協商不了,那就找能管得住你的人來評評理。
如今事情鬧到了學校這里,我想最終都會有一個處理結果。
學校不會為此而給學生一個記過或者處分,也不會全校通報,畢竟這種事更多是道德層面的,而非涉及法律的。只是這種事并不會被遮掩得死死的,當全校皆知時,就是這大學生的社死之日了。
所以,這大學生的行為這就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丟了西瓜撿芝麻,孰輕孰重,沒有一點點的分辨力。
12元的大棗就能讓人徹底地認識到一個人,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值得了。
如果是和他(她)同一個宿舍或者班級的,在得知此事后,我想更多的是一種鄙視的態度。
而商家最后僅僅是丟了12塊,就把這難纏的客戶送走了,也算是因禍得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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