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林維權熱線》直播時,接到了一位瑞安市民謝女士的投訴電話,她覺得村里應該將舊村改造的相關費用公開透明,且土地出讓金應該要全部分給村民。
謝女士:我們村舊村改造,老房子拆了三年半左右了,藍城建筑給他們代建,其中有一部份是村民的安置房,另一部分出讓給了藍城,村民要求書記把賬目公開一下。大家建房子都需要錢,出讓金的話要分給村民。村書記村領導就推三阻四,據我們所知有三億多。第一次過去的時候,書記說沒錢;第二次,他又說是賬戶里頭有7,000萬;第三次我們村民電話打到市長熱線了,村里來了一個領導,說這7,000萬也是不能分給村民的。說到時候小區建好了之后,用這筆錢來搞小區綠化的。我就覺得很納悶,舊村改造我們也是出建筑費的,暫定是5500一平,我們平方數的話是7000一平的,為什么?小區的綠化還需要我們出?
直播結束后,“科林熱線”公眾號上多出了好幾位來自瑞安市塘下鎮新坊社區的村民要求“分配土地出讓金”的留言。
科林維權記者著手進行調查,瑞安塘下鎮鮑田辦事處新坊社區黨委副書記、居委會陳副主任表示,個別村民無理訴求他們無法支持,村集體資產來源與流向每月都有公示。
據陳副書記所說按照瑞安這邊的拆遷政策,拆遷范圍比較大,政府有額外給村民獎勵10個平方。不少村民分配到面積比實際新房戶型大,于是村民會出售多余的面積,合計3萬多平方。加上村里1萬多平方一起賣給房開,合計4.8萬平方左右。3萬多賣掉的錢肯定是屬于村民自己的,他們也在陸續做。至于村里的1萬多平方,是屬于村里的,這里合計7000萬,村民想分掉這個錢。
科林維權記者:屬于村民的錢,他們都已經拿到手了嗎?
陳副書記:我們陸續陸續大家都發的差不多了。村集體的是11,000多平方,金額大概有7000多萬。他們現在訴求我7000多萬把它分掉。我村里面的也還有3000多個平方要建設的,菜場,還有幼兒園、河道還有文化中心。老的文化中心拆掉了,現在蓋起來,這些都要資金的。我建設都沒建設好,把這個錢分掉,我拿什么錢來建設?村民的訴求,也只能等我這個工程弄好了,比如講還有錢多的,那么才可以分的。這種是無理的訴求,已經好幾天了,我們這里面一直處理這個事情。
科林維權記者:工作賬目要公開,有做到嗎?
陳副書記:我們是每個月賬目公開的,但他們自己沒有看,我不可能每家每戶送到他手上。黨務公開、宣傳、財務公開、政務公開,五六個宣傳欄都有,每個月都有的,就在辦公樓邊上一個宣傳欄里。
科林觀點
我個人認為,我們要把兩件事情分開來看,我支持投訴人提出的村集體資產收入、支出一定要公開的要求。按照管理的制度的話,它每年不同時間節點都要有一個賬目公開的舉措。村集體資產,它是村集體的共同資產,能不能分要看國家政策允不允許,并不是村里能說了算。至于村民原來的土地耕作用地或居住用地被拆,在被征用的時候,應該是有過征用協議。協議約定怎么補償的就怎么來。如果說你那個協議當中沒有落實到位,那么我們現在的投訴是對的。不是說村里邊把這個土地出讓給了第三方,或者是按照合法手續進行了開發之后,就必須得無條件的要把全部所得款都分發給被拆遷對象或村民,能不能分,一切都應依法依規處置。我覺得村民們的認知比較樸素簡單,容易產生理解偏差,希望屬地部門加強溝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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