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前夕,一位大概很有旅行經驗的博主,在石家莊新華區的某民宿借住時,發現了多個微型攝像頭!
攝像頭兼具竊照和竊聽功能,安裝在臥室暗角,其險惡用心,不言自明。
在對外營業的民宿臥室里安裝這玩意,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是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徑,違法!
尤其是,當這位博主發現了攝像頭等“偷拍犯罪證據”,并對其進行拍照采證時,民宿業主第一時間發現了(可見隨時都在偷拍、監控!);
民宿業主居然指責該博主,甚至帶著一幫人,對博主進行圍毆。
逃出“陷阱”的博主,將此事在網上曝光。
隨后,民宿業主以及和偷拍設備有關的其他嫌疑人,紛紛落網,難逃嚴懲。
這件事似乎過去了,但仔細想一想,卻令人不寒而栗:
類似的民宿,類似的場合,究竟還有多少?
我們大多數人,有幾個能像那位博主一樣及時發現暗中的偷拍偷窺設備?
有網友說:搞不好,一次裝修,或者來個損友,連自家臥室都被悄然裝上了微型攝像頭!
還有人質疑道:那些經常被用于偷拍犯罪的微型攝像頭,為什么民宿業主能夠搞到手?如此有害物品,為什么不能全面禁售,徹底從市場杜絕?
——這確實是比某些奇葩民宿業主或曰偷拍犯,更具有普遍性、更值得深思的問題;
這也令我們想到了一本書:美國學者約翰·帕克的《全民監控:大數據時代的安全與隱私困境》。
“個人隱私,如今只是一種幻覺?”
書中談到,近年來,關于偷拍的“侵犯隱私案件”,在世界各國都屢有發生、屢禁不止。
從一些明星的“床笫之事”被曝光于網絡,被“全民圍觀”,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偷拍狂”案件,令人震驚。
以至于日本等國,立法要求所有在該國出售的手機、相機等拍攝工具,必須具有“快門音”。
以免不法之徒借此偷拍,令被偷拍者渾然不覺。
“這些舉措,也許有一定的成效。然而,都沒有解決‘現代人已經變得毫無隱私可言’的真正問題。”
作者認為,比“零星作案”、“類似溝渠老鼠”的偷拍者,更值得警惕的,是“系統化,甚至已經全方位無死角的隱私收集”。
書中指出,如今任何一個普通人,都可能在幾百年后,日常的一言一行,都能夠被“精準還原”。
各種GPS設備,和公共場所的攝像頭,足以讓任何人,每時每刻的行蹤,都變得“透明”。
車載GPS,可以通過語音問路;很多手機、電腦,也有Siri或者智能AI等語音問答程序。
“你的聯網智能設備,能夠隨時聽到、聽懂你的話語——包括你日常的每一句話。”
“即使你沒有主動‘喚醒’這些程序,這些程序只要有人通過互聯網操控,就可以默默運作,悄然記錄你的一切,并上傳到特定的‘云存儲’位置?!?/strong>
就連你的密碼,也可能毫無秘密可言。
“幾乎所有的輸入法程序,都既可以聯網,又有記錄功能。一次輸入,永久留痕?!?/p>
尤其是虛擬貨幣,無非是一串數字,或者說,一個網絡協議而已。
如果掌控你信息的人,勾結在一起圖摸不軌,哪怕你擁有萬貫家財,也可能在頃刻之間化為虛無,或者落入不法之徒的口袋。
書中坦言,如今的個人隱私,恐怕只是一種幻覺:
即使你早已一切透明,只要自己渾然不覺,也就依然感覺良好,自以為依然擁有“隱私”……
這一切,就是互聯網時代在為我們帶來種種便利的同時,也讓我們不得不為之承擔的代價。
“令人愛恨交織”的偷拍攝像頭
很多人可以不在乎“系統性的個人信息手機”,相信“信息力量越發強大,幾乎深不可測”的國家和社會,不會對僅僅是一介凡人的自己如何;
但是,幾乎每個人,都無法容忍被其他和自己類似的普通人,暗中偷拍。
藏在私生活空間暗角的攝像頭,一直被很多人視為“萬惡之源”,不斷呼吁徹底禁止。
然而,書中也談到了另一些關于“攝像頭偷拍”的事實。
很多家里有失能老人,或者嬰幼兒的人,都無法隨時親自照顧,不得不聘請家政工。
其中一些人,在自家暗處,安裝了微型攝像頭,在上班時也能通過手機,對自家進行監控。
結果,他們看到了人性深處,最為陰暗的一幕幕:
拿著高額薪酬、貌似慈眉善目的家政工,在自己不在家時,無比惡毒地虐待老人或者孩子!
也正是通過“偷拍”,他們掌握了親人慘遭虐待的鐵證,將家政工的敗類,送上法庭。
“如果沒有攝像頭,天曉得我的家人,還會被虐待多久……”
這是受害家屬的心聲,更是偷拍攝像頭的另一個側面——也能成為揭露罪惡的利器。
不過,歐美的法學界,也一直有人對“偷拍得到的罪證”,頗多質疑。
他們認為,戶主瞞著家政工,悄然安裝微型攝像頭進行實時監控,這本身就是對家政工隱私權的侵犯。
虐待老人孩子的家政工,顯然只是這個行業的少數敗類;
而在此背后,是更多善良、盡責的家政工,日常工作場所,堪比《1984》的劇情!
何況,戶主這樣做,還包含了對家政工,類似有罪推定的惡猜,無異于對家政工的侮辱。
為此,這些法學家認為,用偷拍的手段來防范家政工的惡行,是“以惡制惡”;
甚至,如果任由這種“惡猜家政工”的做法成為慣例,這將比少數家政工敗類的罪行,更為糟糕。
如此爭論,多年不休,莫衷一是。
在這種情況下,越發難以被發現的攝像頭,一直無法杜絕,即使禁售也有層出不窮的黑市。
我們應該怎么辦?
書中既談到了上述困境,也給出了一些對策。
首先,應當結合互聯網時代的新特點,全面完善針對個人隱私的立法。
包括讓違法偷窺者,付出更高的代價。
像那個公然在民宿中安裝偷窺攝像頭的缺德業主,民事賠償到破產都不冤,甚至應該終身禁止經營民宿。
再如,對基于“暗中偷窺”的證據,無論出于什么目的,都要格外謹慎對待。
至于戶主和家政工,書中建議,即使安裝攝像頭,也應實現告知。
“否則,那些并無過錯的家政工,如果發現戶主悄然安裝攝像頭,鬼鬼祟祟地監視、偷窺自己,法律應當賦予他們高額索賠的權利?!?/strong>
其次,較之類似偷拍狂的“個人犯罪”,互聯網時代的“系統性的個人隱私危機”,更值得社會各界的全面反思,和建立必要的防范規則。
書中建議,對于突飛猛進的互聯網技術,尤其是最尖端的人工智能,一定要做好充分的風險預案,包括但不限于個人隱私的泄露風險。
“否則,可能導致人類的全面危機,甚至是毀滅性的災難——至于個人隱私問題,也許只是其中極其微小的冰山一角?!?/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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