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是,郭剛堂之子被拐案二審維持原判了。但悲涼的現實是,當年被拐的孩子們雖然被找回了,可5個孩子當中,4個孩子都自幼在收養家庭長大,在收養家庭學習、工作、生活,與收養人建立起親子感情,而與親生父母除了血緣沒有任何感情可言。這種殘酷的現實下,是4個家庭畢生難以彌補的痛苦和遺憾。
庭審現場表情凝重的郭剛堂
當檢察官說出這段“很多被拐孩子和親生父母已無感情”的殘酷大實話后,除了人販子無言以對,庭審現場的郭剛堂和幾個被拐孩子的親屬想必也是思緒萬千。因為從央視新聞給郭剛堂的幾個特寫鏡頭來看,殘酷的大實話應該再次讓郭剛堂回到小我,回到問天問大地也問不出結果的絕望和無奈之中。
可能有人會說,郭剛堂很幸運了。不僅找到了兒子,涉案的人販子也被抓了判了,還要啥自行車嘛。這么說也對也不對,對在于被拐家庭中,確實有很大一部分家庭始終沒有家庭團圓,到死也沒有團圓那種。不對在于,郭剛堂如果真的幸運,他和家庭的命運怎么會如此“凄慘”。
甚至不夸張地說,如果郭剛堂到現在還沒找到兒子,可能他和妻子這輩子就徹底墮入灰暗了。也就是說,郭剛堂之所以能超越小我,走向大我,是跟尋子成功有直接關系的。但即便如此,他和兒子的感情誰來維持?
所以很多時候,不管人販子們再怎么辯解,只要把“很多被拐孩子和親生父母已無感情”這個殘酷現實擺出來,就覺得怎么懲罰人販子們都不為過。因為基于人只能活一次這個大前提,意味著人販子們的舉動擾亂了被拐家庭的“自然秩序”。
為何要強調“自然秩序”,就在于“自然秩序”是人類的基本法,如果這個基本法動搖了,意味著最基本的人倫秩序被打破了,那么人就不太像人了,人間也就離地獄不遠了。之所以強調這個問題,就在于就算被拐孩子日后活得再好,回到原生家庭這個自然組織里依然是悲涼的。
尤其是被動分離的情況,更是悲涼加成。在這件事情上,往往是被拐家庭的父母體會較深,因為對于被拐孩子來講,礙于認知會流變,情感會沉積,往往都會走向“只要生活環境好,一切都會走向習慣”的世俗現實。
于此面對部分被拐孩子不愿意認親的現實,其實也不能太怪孩子們。因為從一個人認識世界,建立親緣的現實出發,血緣關系和養育關系,往往養育關系更為貼近真實和現實。因為就連貓貓狗狗都知道,誰對它們好,它們就跟誰親,何況是有覺知的人類呢?
當然,也不見得被拐孩子都能遇見好養家,更不是肯定被拐孩子在原生家庭就會過得更好。而是想說,一個人過得好不好,是要建立在家庭的自然秩序未被破壞的基礎上再去評判的。否則,世俗意義上的“過得好”,永遠無法直面哲學意義上的“我是誰”。
就此再去理解郭剛堂面對尋子人生的“大徹大悟”和面對嚴肅庭審時的“萬千思緒”,總覺得世俗的幸運和仇緒,在那一刻難以辨別。畢竟誰都知道,人世間的悲喜到頭都是一場空,可是任何人在悲喜的那時那刻,從來都是情不自禁,尤其是拐子之恨,怎能輕易釋懷呢?
所以央視新聞鏡頭下的郭剛堂,在面對人販子聲嘶力竭的抗辯,當時無論表現出怎樣難堪的表情,都應該是值得理解的。他可能早已說不上有多恨拐走自己兒子的人販子了,更多可能希望案子快點結束,早日為那段悲涼的日子畫上句號。
因為回到一個被拐孩子父親的立場上,即便他再強大,也依然經不起軟肋處隱隱作痛。而想到此處,再去細品檢察官那段“很多被拐孩子和親生父母已無感情”的大實話,就知道胡富吉(拐走郭剛堂兒子的人販子)、余華英(害得揚妞花家破人亡的人販子)之流有多罪惡深重。而他(她)們就算被判重刑,也只能代表他(她)們活該,至于贖罪,就算他(她)們把牢底坐穿,死上一百次也贖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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