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淇灘鎮黃土村陳遠東、淇灘鎮淇灘村周寧犯妨害藥品管理罪一審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陳遠東犯妨害藥品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290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被告人周寧犯妨害藥品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595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基本案情:2023年8月,被告人周寧電話聯系被告人陳遠東,向其求購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陳遠東見有利可圖,在廣東省以2800元的價格購買兩包依托咪酯顆粒,并將購買的顆粒狀依托咪酯燙化后添加到電子煙煙膽中,再帶回沿河縣城進行販賣,獲利12900元;被告人周寧將其從被告人陳遠東處購買添加依托咪酯的電子煙膽31個分多次販賣給田某、唐某等人,獲利15950元。
審理認為:被告人陳遠東、周寧違反藥品管理法規,在未取得藥品銷售許可的情況下,明知是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的麻醉藥品而予以銷售,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兩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藥品管理罪追究刑事責任。綜合考慮兩人犯罪事實、認罪態度、社會危害等因素,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依托咪酯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14H16N2O2,主要用作麻醉藥。它是一種白色粉末,不溶于水,但易溶于乙醇或三氯甲烷,在醫療上主要有水劑和乳劑兩種劑型,也可用于短時手術麻醉。近年來,依托咪酯被不法分子利用,將其添加到電子煙中,作為毒品的替代品進行販賣,對青少年造成了嚴重危害。自2023年10月1日起,國家已將其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非法吸食、持有、販賣等將按涉毒處理。
法條鏈接:【妨害藥品管理罪】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三)藥品申請注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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