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還成了辦壞事?我真的是太冤枉了!”
2021年的最后一天,王小麗準備去接孩子們放學。
看到這里,心細的朋友們一定會發現一個問題,王小麗接的可不止一個孩子,而是好幾個。
那么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難道是王小麗生了好幾個孩子嗎?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王小麗是一個熱心腸,她之所以會接送孩子,是因為她在幫親戚和鄰居的忙,接送孩子本是王小麗的好意,但就是因為她的一時心軟,導致王小麗被扣車,被罰款,這又是為什么呢?
接下來的內容,讓我們來一探究竟!
1.幫鄰居接孩子的王小麗
鄰居們看到王小麗有車可以接送孩子,所以這些人就希望她可以幫幫忙,把自家的孩子也帶回來。
說到這里,要先說明一下,王小麗接送孩子的地方在安康,孩子們的家在旬陽。
要知道安康到旬陽,有五十多公里的路程,高速加市區的道路,去這一趟怎么也得一個小時左右。
對于王小麗來說,接孩子這件事根本不算什么,完全是舉手之勞,更何況人家還主動提出要分擔油錢和過路費。
但是就是這樣一件小事,卻出了大問題。
王小麗開車即將上旬陽高速的時候,前方正好有交警臨檢。
她當時并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王小麗下車以后還主動配合警方檢查。
當工作人員看到車里有孩子以后,交警立即有了警覺,“小朋友,她是你們什么人啊?是你們的親人嗎?”警察手指著王小麗問道。
孩子們紛紛回答:“她是我王阿姨!我們不是親戚!”
交警一看王小麗并不是孩子的家長,立即板起臉來,“同志,您是否有道路運輸許可證?”
王小麗搖搖頭,表示自己沒有!
到了這個時候,王小麗已經違法了,警方認為她的行為屬于非法運營車輛,于是決定扣押她的車輛,并對王小麗罰款三萬元。
聽到這個處罰結果,王小麗整個人都傻了,她實在是想不明白,自己就是幫忙接個孩子,怎么就違法了呢?
十天以后,《行政處罰決定書》交到了王小麗的手里,上面清楚寫著,她運送孩子的行為屬于運輸旅客,既然涉及到了商業運輸,王小麗就必須要有許可證。
2022年3月,經過一番深入了解之后,王小麗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她雖然運輸了旅客,但是并沒有收錢,而且王小麗本人也不是做運輸生意的,也沒有經營相關的企業。
于是,她決定起訴交通局。
2.王小麗案件的前因后果
2021年10月,王小麗準備開車去安康,當時她的親戚王偉知曉了此事,于是他便跟王小麗通了電話,“小麗姐,我聽說你要去安康,是這樣的,我這邊家里出了點事,實在是抽不出時間去安康接孩子,你既然去安康,你看能不能順道幫我接下孩子呢?”
王小麗心地善良,也不太怎么會拒絕人,最關鍵的是在她眼中,幫忙接孩子也是舉手之勞的事,所以她幾乎沒有多想就答應了。
王小麗幾乎每擱一段時間,就要去一趟安康,她把孩子安全送到王偉手上,王偉表示了感謝,并且請她在家里吃了頓便飯。
要知道王小麗出差的地方距離學校并不遠,在飯桌上,她也主動提出,如果家里有事,她愿意幫忙接孩子。
從那以后,王小麗就多次幫忙,也正是在她接送孩子的時候,鄰居們看到孩子身上穿的校服,
經過一番詢問,鄰居們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就這樣,王小麗每次去安康,都要帶好幾個孩子回來。
3.法院的調查結果
話說交警攔下王小麗的車輛時,車上除了她以外,還有六個孩子,按照規定,交警扣押了車輛,并對她進行罰款。
但是要知道王小麗接孩子,并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這一點鄰居們和王偉都可以證明。
另外鄰居也說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2021年,正是疫情時期,那個時候,孩子們上學可是一個大問題。
由于大家都沒有私家車,所以接送孩子只能坐火車,但要知道,火車人員流動極大,稍有不慎孩子們就會感染病毒。
也正因為如此,大家才會請求王小麗幫忙,現在因為孩子的事,她被交警處理,大家對此都十分過意不去,于是紛紛向法官求情。
其實說起來,這起案件并不復雜,首先交警的處理有問題,王小麗這件事本身并沒有擾亂秩序,也沒有從中盈利,所以這起案件根本就夠不上處罰條例的標準線。
另外經過法院調查,最開始的時候,王小麗可是一分錢都沒收過,完全是出于好心,義務幫忙。
后來王小麗之所以收錢,這還是鄰居們主動提出來的,畢竟老讓人家幫忙,大家心里都過意不去,更何況一路開車下來,王小麗又要付過路費,又要花油錢。
當然王小麗也并沒有多收,經過調查取證發現,鄰居們給的錢也僅僅夠有錢和過路費的,換句話,王小麗從中并沒有賺到一分錢,如果再考慮到車輛的磨損問題,其實真正吃虧的人是王小麗。
本起案件事實清楚,于是法院宣布交通局的處罰不成立,撤銷對王小麗的罰款,并且交還扣押車輛。
4.關于對順風車的思考
王小麗的行為本質就是順風車的行為,只不過她的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
完全屬于助人為樂,互相幫助的范疇,從這一點來看,我們的社會應該提倡這種行為,畢竟老百姓生活和睦,愿意幫助別人,這是值得肯定,也值得鼓勵的。
“真善美”并不是只是體現在大道理,大事上,其實在生活中的小事中,就可以看到人們的真善美。
像王小麗這種情況,屬于鄰里之間的互相幫助,大家都是知根知底認識的人。
但是一旦不認識的人搭順風車,那么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畢竟雙方沒有信任基礎,就很容易發生上當受騙的情況。
比如說家住宜黃縣的小吳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她很早之前就去了濟南打工,一年到頭,只有節假日的時候,小吳才會回老家看看。
有一次,小吳在網上看到了有人拼車回宜黃,她問了價格以后,感覺還挺合適,于是小吳就決定搭乘順風車回家。
為了取信于人,小吳給對方發了三百塊錢的紅包,就算是定金了。
第二天,小吳滿心歡喜的準備坐車回家,但卻發現司機聯系不上,也找不到人了,顯而易見,小吳這是上當受騙了。
這樣看來,以盈利為目的的順風車,和以幫助他人的目的的順風車,有著本質的區別,當然這兩種順風車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行車安全問題。
無論駕駛員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一旦出現交通事故,那么這個事可就說不清楚了,就算是免費乘車,但人畢竟在你的車上,如此說來,你肯定是有責任的,而且還要負主要責任。
看到了王小麗的故事,又看了小吳的遭遇,那么你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說說你的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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