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歐洲,荷蘭是個彈丸小國,但依靠北海上的石油資源,以及本地的高科技產業,國民生活水平很高。
荷蘭人享受現在的生活,但荷蘭的精英們對現在當“西歐跟屁蟲”的狀態不滿。近幾百年,荷蘭也曾是世界大國,占有廣闊的殖民地,只不過在二戰時被日本搞散了而已。
作為海上馬車夫,荷蘭人出海時間較早,在世界各地都有殖民地。他們最驕傲的殖民地就是“荷屬東印度”,即現在的印尼。
荷蘭在當地活躍幾百年,19世紀后逐漸霸占整個印尼群島,消滅了當地包括華人在內的其他小政權。
印尼、馬來地區自古為華人下南洋的落腳處,從明朝開始就有華人政權。其中清朝時期,加里曼丹島的“蘭芳共和國”地位最為重要,被東南亞華人視為榮耀。
蘭芳共和國在國內名氣較小,但在印尼、馬來華人中,蘭芳國如雷貫耳。
印尼總統瓦希德曾評價蘭芳共和國:“是華人在東南亞奮斗的奇跡,其民主色彩對人類貢獻巨大。”
新加坡總理李光耀,也把蘭芳的開國領袖羅芳伯視為偶像,他們兩人都是客家人,都在異族環繞的情況下帶領華人求存。
可在史學界,也有人認為“蘭芳”不夠格稱為國,只是個公司頭銜的地方自治組織。
那么在歷史上,華人開拓東南亞的歷史有多長?蘭芳共和國由誰開創?該國的歷史到底是什么樣?它能算共和國嗎?
【一】
千年下南洋,明清時期進入頂峰
中國和東南亞的關系,其實遠比我們想象的更親近。
秦漢時期,中華文明的核心在北方,沿海一帶屬于百越。中原人出海都在長江以北,和東南亞絕緣。
漢朝初期,漢武帝不僅北逐匈奴,還發動幾十萬大軍滅了浙江南部的甌越國、福建的閩越國、廣東和越南北部的南越國。
經過長時間的占領、收稅、移民,一直到西漢中期,東南沿海才徹底歸入中央管轄。
由此開始,中國沿海的人開始和東南亞發生接觸,《漢書.地理志》里對東南亞多國有記載,雙方有貿易往來。
到了東漢末年,因為中原戰亂,大量貴族南下避難,廣東和交趾(越南)有大量中原人活動。
南北朝時期,阿拉伯人乘船來東亞經商,他們在東南亞建立據點,傳播宗教,把當地物產帶到了中國。
在廣州、泉州這些大港,阿拉伯商人和中國商人交易,也雇傭中國人給自己打工,把他們帶到了南洋的馬來、菲律賓地區。
當時的東南亞地區,依據梵文的翻譯叫做“昆侖”,當地的矮黑人被阿拉伯人販賣到中原,就是“昆侖奴”。
至唐末五代天下大亂,沿海民眾不少渡海到呂宋島、暹羅國、婆羅洲、爪哇國避難。
宋末元初,出現中國人第一波下南洋大潮,閩越漢人以宗族為單位遷徙東南亞,在爪哇、呂宋、婆羅洲等地出現華人聚居區。
明初,成祖朱棣讓鄭和下西洋時,鄭和發現東南亞凡是有城市的地方,就有大量華人。而且在馬六甲到菲律賓,都有中國人組成的海盜,著名的如陳祖義,手下足足萬人,能組織攻城戰役。
最后在三佛齊王國的漢人請求下,該海盜被鄭和船隊剿滅。
在明朝中期,雖然長期海禁,限制人民出海。但嶺南地區的地形破碎崎嶇,山多田少,向外輸出人口是必然的。
福建、廣東人下南洋的行為從未斷絕,封建王朝限制出海,確實有防止人口外流的意思,但更重要是防海盜。如臭名昭著的倭寇,其實“真倭”十之一二,其他都是東南沿海的漁民。
所以明朝時期,如果偷渡出海,出海經商或其他行為,抓住就杖責,如果是組織人口偷渡,或者賣武器,主要是火器,按律殺頭。
這一政策讓海外的華人移民被冠以“逃民”“棄民”之名,難以回來。
第二次下南洋大潮,出現在明末清初。
明清鼎革時,清軍入關后屠戮很重,加上和南明、三藩在南方長期作戰,民不聊生,嶺南人民繼續下南洋避禍。
清初的海禁非常嚴格,已經到了抓住就“絞監候”的程度,但仍然擋不住華人下南洋。
明朝后期到清朝的移民,是現在東南亞華人的主體,東南亞現在有華人3000萬左右,基本都是300年內移民而去的。
西方人所謂的“地理大發現”時代,其實有印度人、阿拉伯人、華人深度參與。華人在東南亞的歷史地位無可替代,不在西方人、印度人之下。
而在明清時期,東南亞存在過大大小小五六個華人政權,長壽的如“蘭芳共和國”,國祚100多年,放在全世界都不算短。
蘭芳共和國的創始人,一人叫陳蘭伯、一人叫羅芳伯,兩人名字各取一字就叫“蘭芳”。
這兩人都是廣東客家人,他們在清初下南洋,于加里曼丹島西部加入淘金大軍,最后組織同鄉客家人建立了公司形式的小政府。
【二】
羅芳伯下南洋,靠天地會立足
蘭芳共和國,雖叫共和國,實際上是個公司形式的組織,真要分析起來,更類似于東印度公司。
談起這個共和國,就要介紹它的靈魂人物——“國父”羅芳伯。
羅芳伯,這是當地華人對他的尊稱,他本叫“羅芳柏”,廣東梅州人。因為貴為一國的開國領袖,統領數十萬人,所以他的人生軌跡比較清晰。
羅芳伯生于乾隆三年,也就是公元1738年,其家族是梅州石扇鎮的大族。
少年時代,羅芳伯被家人送去讀書,他還喜歡習武,平時舞槍弄棒,練練拳腳。成年后,羅芳伯半耕半讀,考中秀才,后來更是三次參加科舉。
考舉人和考秀才的難度有天壤之別,羅芳伯考了幾次,心灰意冷,決定放棄考試。
彼時已經是乾隆中期,因為人口膨脹,嶺南山區人地矛盾尖銳,要幾畝地來養老送終都很困難。
所以在公元1772年,羅芳伯和宗族朋友百余人結伴下南洋,他們從梅州前往廣東虎門,從這里坐上偷渡船,一路南下去加里曼丹島,當時叫做“婆羅洲”。
婆羅洲是東南亞最大的島嶼,也是全世界排的上號的大島,但當時是一片非常蠻荒落后的地區。
廣闊的婆羅洲,到處是廣袤的熱帶雨林,終年炎熱多雨,人類難以生存。中部橫亙著巨大的伊班山脈,把島嶼分為南北兩部分,只有北部環境尚可,人口稍多。
說實話,婆羅洲的環境遠不如嶺南,濕熱多雨,疾病流行,但這里卻有全人類無法忽視的寶藏——黃金。
婆羅洲的金礦是世界聞名的,而且以“砂金礦”為主,開采難度很低。東部的河流、湖泊、濕地灘涂上都有金礦,從公元5世紀開始,當地就出產黃金制品,吸引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華人去婆羅洲,基本都是淘金的,廣東人把婆羅洲叫“金山”。
羅芳伯到了婆羅洲西部的坤甸,當地的環境非常糟糕,比當時廣東的氣候糟糕很多。除自然條件外,最主要的問題是沒有秩序,盜匪橫行。
當時的馬來群島地區已經被荷蘭人控制,當地大量招攬華人工人挖礦,就是荷蘭殖民政府支持的。因為比起當地土著,華人聰明、勤奮,踏實肯干。
羅芳伯所在的18世紀中期,華人盤踞婆羅洲西部,有梅州人、廣府人、潮汕人、閩南人,各自有各自的團體,以“公司”的名義盤踞金礦,自立門戶。
但梅州的客家人,因為勢單力薄,在當地不算強大。羅芳伯來到當地后,尋到了來此生活了30年的陳蘭伯,兩人聯合起來后,決定壯大“自己人”的勢力。
那么,為什么羅芳伯一個外來人,能輕易和本地華人搭上關系呢?
這就不得不提一個貫穿清朝始終的地下會社:天地會。
清初,嶺南反清勢力組建天地會,收攏了一大批底層男性。廣東各地都有天地會活動,羅芳伯就是天地會成員,等于擁有了一張通行證。
靠著天地會,羅芳伯、陳蘭伯號召起了上百人的武裝。后世猜測,羅芳伯的家族應該在天地會地位很高,羅芳伯本人是大哥級別的人物,才能一呼百應。
后世可能為了淡化蘭芳共和國的“會社色彩”,也為了神話羅芳伯,所以把他一呼百應的理由歸為“能文能武”“有奇貌”等。
集結人手后,羅芳伯等人來到一個叫“山心”的客家人為主的金礦,和礦工頭領張阿才結為聯盟。
之后,羅芳伯、陳蘭伯以山心為據點,建立了“蘭芳公司”,經營金礦,并吸納梅州籍客家人加入自己,勢力慢慢壯大。
蘭芳公司崛起時,在婆羅洲西部,以戴燕、東萬律、山口洋、坤甸這些城鎮為中心,華人有大大小小的十幾個公司存在。而在北部和東部,還有幾十個小“蘇丹國”,生活著本地土著。
當地金礦、銅礦、錫礦就那么多,為了生存,不同群體之間互相傾軋。要在這種環境里生存或者壯大,必須靠拳頭。
蘭芳公司成立后,羅芳伯手下和不同的華人公司火拼,吃掉了幾個小團體,壯大了勢力。蘭芳公司還和坤甸的馬來蘇丹合伙,擔任蘇丹的保鏢。
作為回報,蘇丹則開放境內的砂金礦給蘭芳公司。
兼并其他華人地盤后,蘭芳公司管理的人口達到數萬,羅芳伯設置精細的行政機構,管理這些人口。
作為天地會成員,羅芳伯和手下們以天地會綱領為準則,管理內部人員,高級官員都是內部推舉投票誕生,中層則靠“功”遞進,打仗、掙錢都算功。
底層老百姓的生活還是農村式的宗法社會,基本自治,蘭芳公司只管殺人、斗毆、搶劫、盜竊這些事,細碎事務完全人民自理。
1777年,以東萬律為首都,蘭芳公司建立“蘭芳大統制”,領導人自稱為“大總制”,后世稱其為“蘭芳共和國”。
建國之后,陳蘭伯曾北上回到廣東,以海外番邦的身份遞交了書信,希望能把整個蘭芳并入清朝,實在不行就當個附屬國。
這個命令的確交到了乾隆手里,但乾隆立刻拒絕了。
當時乾隆帝對“南人”懷著戒心,更何況這個蘭芳國是“逃民”建立的,如果被朝廷承認,那就是變相支持這種逃民,對清朝而言遺禍無窮。
所以羅芳伯和陳蘭伯只能自力更生,他們后來大力打造漢學為核心的教育系統,組建正規軍,學習造槍造炮,聊以自保。
【三】
百年共和國,亡于荷蘭殖民者
在建國十余年后,第一代大統制羅芳伯在1795年去世,他去世前留下了一些特殊的命令:
此后的大總制之位,只能梅州客家人擔任;此后無論蘭芳共和國發展得多大,一定要爭取清朝的承認。
羅芳伯死后,蘭芳共和國繼續存在了近百年,期間它的版圖不斷擴大。
在1777年建國時,蘭芳的面積不過幾百平方公里,但后期巔峰時期,蘭芳共和國占有加里曼丹島西部20萬平方公里的面積,統治幾十萬華人和土著。
當地的客家人和土著女子結婚生子,為了保持文化的純潔性,凡是客家人和土著的孩子,都要去廣東拜祖墳和祠堂,回來后才會被真正接納,否則會被排除在宗族之外。
在經濟上,蘭芳共和國雖然在“金山”上,但他們的主要產業不是淘金,而是農業。
當地華人種植水稻、胡椒、椰子、薯類,也會種鴉片,并發展捕魚業。這些產業和隔壁的馬來半島、爪哇島關系很深,所以荷蘭人對蘭芳共和國很有興趣。
進入19世紀,西方人瘋狂涌入東南亞,開始滅亡本地政權,建立完整殖民地。
蘭芳共和國在連續更換了多個高齡“大總制”后,1823年,劉臺二成為蘭芳共和國大總制,他決定和荷蘭人合作,讓荷蘭政府在東萬律設置辦事點。
此后的半個世紀里,蘭芳共和國的自主權一直被荷蘭蠶食,荷蘭人支持誰,誰就上位;荷蘭人要打誰,蘭芳共和國就得出力。每年荷蘭人會向蘭芳公司收稅,這些錢都分在底層華人的頭上。
時間一長,華人們對“太哥”,即大統制的信心越來越小。甚至蘭芳高層開始內訌,內耗不斷。
到了1840年后,因為清朝被西方打開國門,旋即爆發太平天國內戰,西方人開始侵略中國內陸,對大清王朝的畏懼也越來越少。
漸漸地,荷蘭人對蘭芳收的稅也越來越重,蘭芳大總制后來要靠荷蘭人任免,名字也改為“甲太”。
1884年,荷蘭人派兵來到東萬律,解散了蘭芳公司,這個107年歷史的海外自治機構宣布解體。至此,整個蘭芳轄區的華人成為荷蘭殖民地的臣民,他們之中的大多數永遠留在了海外。
后世、荷蘭人評價蘭芳公司時,鑒于其有高層的“小圈子”選舉,所以將蘭芳稱為“寡頭制共和國”。由此開始,蘭芳共和國的名聲才越來越大。
然而,在18世紀末到20世紀初,在中國從無任何蘭芳共和國的傳聞,中國人大都不知道這個小政權。
直到20世紀初,梁啟超的《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刊行印刷,流傳越來越廣,蘭芳共和國和羅芳伯的名字才被人熟知。
20世紀初的人文研究里,都把羅芳伯和他的公司視為國家,后來也有人提出異議。
因為蘭芳共和國,本質上還是公司,甚至在整個107年里都是“蘭芳大統制”,沒有自稱“國”。
況且,這個公司內部也是傳統的會社結構,各級成員都是秘密會社分子,天地會是絕對核心,選舉方式也是閉門的討論,無民主成分。
基層組織上,“宗族”是蘭芳共和國的主體,這也是嶺南地區移民的常態。
這種松散自治源自幾千年中國“皇權不下縣”的傳統,雖名自治,但權威在大宗男性手里,運作方式和西式的基層民主不同。
實際上,整個107年,蘭芳共和國的核心權力一直是一小撮客家人掌握著,其他華人群體無法涉及權力高層。這也注定了這個公司難以團結治下所有華人,內耗很大,最后被外部力量打碎。
文/商學野
參考資料:
1.《1777蘭芳共和國 華人建立亞洲首個共和國》,佚名
2.《消失的華人國家: 蘭芳共和國》,趙池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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