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一起詐騙案,被告人田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萬某某、張某丙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柴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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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被告人田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萬某某、張某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明知是偽造貨幣的情況下,在抖音平臺成立抖音店鋪并在直播間,將偽造的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充當真幣高價販賣給被害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日,被告人柴某某受雇傭在直播間銷售偽造的停止流通的人民幣。經專項審計報告審計: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4日,被害人通過抖音店鋪購買假冒停止流通的人民幣實際金額為189 049.88元。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日,被告人柴某某受雇直播時,實際收到被害人資金金額為135 082.78元。
鑒于被告人田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萬某某、張某丙、柴某某具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適用認罪認罰的審判程序,可以對其從寬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相關法律知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官提示:網絡購物已成為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享受便捷的同時,也需時刻保持警惕。在網購過程中,面對琳瑯滿目的商品,應仔細辨別真偽,避免盲目跟風。對于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或明顯不符合常理的商品,更要謹慎對待,以免落入陷阱,造成財產損失。網絡購物雖便利,但安全仍需放在首位。
作者:李 娜
編輯:王俐蘋
初審:王 暉
復審:英 江
終審:樸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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