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一片和諧的年代,當“民警”與“毆打小學生”這樣的字眼碰撞在一起,不禁讓人心生疑惑:是怎樣的一種心情讓民警對一名年僅12歲的孩子動手?要么民警有問題,要么學生有問題。
11月23日晚,一段震撼人心的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畫面中,寧夏固原市張易派出所的兩名執法人員,正對一名紅莊小學的12歲學生進行掌摑、腳踢、揪發,也就是網上說的毆打小學生。
然而,隨著事件的深入調查,真相原來是一起校園霸凌事件處理的后續。11月22日下午,張易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一名學生在校內遭受同校學生的長期毆打。王副所長,帶領輔警趕赴現場,經過調查,確認了兩名三年級學生長期遭受六年級學生馬某某的欺凌。正當民警們安撫受害者和其家屬情緒時,霸凌者馬某某卻自行離開現場,在尋找馬某某時,就發生了我們視頻中看到的那一幕。
我們常常聽到對待霸凌者要“零容忍”的口號,但真正落實的效果卻不太盡如人意。比如學校在處理此類事件時,往往采取的是批評教育、家長溝通等溫和手段,而這些對于某些已習慣于欺凌他人的學生來說,無異于隔靴搔癢,根本無法起到震懾作用。
那么,回到最初的問題,民警的行為是否就全然不可接受?在此,我想提出一個反向思考:面對一個屢次施暴、逃避責任的學生,當溫和手段失效,我們是否應該期待有更強有力的措施來制止這種惡行?王某與戴某的行為,雖然方式不當,但其出發點是為了保護弱小,維護正義,讓那些被他欺負的學生看到有警察在保護他們。在那一刻,他們或許已將自己視為孩子們在校園外的最后一道防線。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對民警的暴力行為視而不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對待霸凌者還是受害者,都應遵循合法合規的處理程序。但我們也應看到,民警的初衷與行動背后的無奈,學校拿這種學生沒辦法,法律拿他們更沒辦法,怎么辦?
當看到當地對涉事民警的處理結果是撤銷行政職務時,我覺得處罰太重。換個角度想,如果警察只是出警,到現場后對霸凌者進行指正幫教。請問這有什么用,他會怕警察說他兩句?可能當警察走后,他還會以此作為炫耀自己的資本,你看警察都拿我沒辦法,我牛吧。
說實話我支持民警的做法,對待說教已經沒用的壞孩子,適當上點手段是必須的,要不然他不長記性,關鍵他還會繼續欺負其他學生。
說在最后,民警毆打學生的行為固然不太可取,但這也是無奈之舉,是保護弱小,維護基本的正義的手段。假設這名學生經常霸凌你的孩子,你又會對這起事件持什么看法,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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