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副高男教師“延退”2個月,養老保險待遇能多領多少錢?
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國統計年鑒2024》,截止到2023年底,我國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數為14195.6萬,同比增加551.6萬。其中,企業離退休人員11991.2萬,增加460.3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2204.4萬,增加91.3萬。
由此不難看出,在老齡化趨勢日漸加劇的現實背景下,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數量也在同步增加。而事實上,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還是企業離退休人員,在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下,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的高低均是其實現老有所養和老有所依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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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單軌制”
眾所周知,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我國基本養老保險便實現了由“雙軌制”向“單軌制”的轉變。簡單來講,即通過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和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的改革,實現與企業參保職工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層面的統一。
具體而言,在“單軌制”模式下,體制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和體制外的企業職工共同實行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且,退休后基本養老金計發水平的高低均與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年齡以及待遇領取地所處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等等因素密切相關。
單位退休制→社保退休制
據了解,在1997年國家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絕大多數省市采取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單位退休制”,由原工作單位負責發放職工的退休金及其它養老待遇。
而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統一且完善之后,“單位退休制”便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轉而實行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保退休制”,并沿用至今。所謂“社保退休制”,簡單來講,即在基本養老保險作為社保體系“第一支柱”的政策背景下,企事業單位參保人員若想要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并以正常退休為基準,通常需要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齡要求。
①最低繳費年限:目前,國家社保政策規定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
②法定退休年齡:目前,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5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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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除了病退、提前退休等其它特殊情形之外,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還是企業參保職工均需要同時滿足“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條件,才能依法、依規辦理退休手續,并自退休手續完成辦理的次月起,終身發放其所享受的養老金待遇。
而且,這里需要重點強調的是,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晚退多得”的計發原則和激勵機制。在這一政策背景下,無論是體制內還是體制外的參保人員若想要提高自身退休之后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均應該盡可能的多繳和長繳養老保險。
2025年1月1日起,“延遲退休改革”實施
事實上,在老齡化趨勢加劇、人均預期壽命延長、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年齡人口減少、新增勞動力參加工作時間后移、養老金支付壓力增大等一系列現實因素背景下,社會各界與專家學者對延遲退休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且早在10多年之前國家便提出了延遲退休的口號。
這不,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挑戰,同時也是為了確保我國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能夠長期且可持續運行,關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的調整方案終于在2024年公布了詳細實施細則。據悉,9月1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并批準了《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下文簡稱《辦法》)。根據《辦法》內容,我們來看其中2項具體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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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2025年1月1日起,同步啟動男、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的調整,國家計劃用15年的時間將延遲退休改革實施到位。具體而言,將采取漸進式的辦法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由60周歲逐步延遲到63周歲;將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由55/50周歲逐步延遲到58/55周歲。
②自2030年1月1日起,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采取每年提高6個月的方式,由現階段的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并計劃用10年調整到位。也就是說,在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這5年過渡期內,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仍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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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男教師“延退”2個月,養老保險待遇能多領多少錢?
問題來了,體制內副高級職稱的男教師若在2025年因延遲退休改革而導致新退休年齡延遲了2個月,那么與按照60周歲(男職工的原法定退休年齡)退休相比,養老保險待遇能多領多少錢呢?下面,我們將從計發辦法、待遇影響及具體示例3個層面一一展開詳細介紹。
第一:2025年1月1日及之后退休的教師,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
首先強調一點,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10年過渡期結束之后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其養老保險待遇將會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發,即包括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兩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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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與企業退休職工類似,體制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基本養老金待遇實際也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與過渡性養老金組成,根據政策規定,3部分對應的待遇計發公式分別如下: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所處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當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養老金賬戶累計存儲額÷退休年齡所對應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當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本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平均繳費指數×過渡系數
②職業年金計發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當中明確提到,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后,可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并且,根據政策規定,職業年金待遇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的計發辦法相類似,也是由退休時的累計存儲額除以對應的計發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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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延退”2個月,將對哪幾項待遇有影響?
若副高男教師“延退”2個月,則同時意味著實際參保繳費年限延長2個月,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累計存儲額會有所增加。參考上述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及職業年金待遇的計發辦法,我們不難看出,除了過渡性養老金待遇不受影響之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及職業年金待遇的計發水平均會因繳費年限的延長而呈現不同幅度的提高。
①基礎養老金:按照現行的計發辦法,基礎養老金的計發比例與個人的累計繳費年限直接掛鉤的,“延退”2個月,即意味著累計繳費年限將增加0.167年,進而提升基礎養老金水平。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延退”2個月,不僅會使個人養老金賬戶的累計存儲額增加,同時也會使計發月數的數值變小。而根據現行的計發辦法,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與累計存儲額的多少成正比、與計發月數成反比。因此,個人養老金賬戶的待遇水平也會有所增加。
③職業年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類似,副高男教師“延退”2個月,則同時也會多繳納2年的職業年金,進而增加個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存儲額和使計發月數的數值變小。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除了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外,延遲退休也會提高職業年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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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具體示例
接下來我們以具體示例來佐證上面的推論。假設1965年8月出生的副高級男教師,平均繳費指數為1.35,改革之后退休年齡為60歲2個月,退休時間為2025年10月。若2025年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為8550元/月,則其多繳納2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會使個人養老金賬戶和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存儲額分別增加1846.8元和2770.2元(此兩項數據為按照8550×1.35作為繳費基數計算得出的預估值)。然后,再結合上述這些數據,我們可以分別計算得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與職業年金的增加額。
①基礎養老金待遇增加額=8550×(1+1.35)÷2×2÷12×1%≈16.74元/月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增加額=1846.8÷132(60歲2個月退休計發月數)≈13.99元/月
③職業年金待遇增加額=2770.2÷132(60歲2個月退休計發月數)≈20.99元/月
然后,將3組數據相加即可計算得出示例當中1965年8月出生的副高級男教師在2025年延退2個月的前提下,其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與按照原60周歲退休相比多領了51.7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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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雖然示例當中給出的相關數據僅僅只能作為一項參考,但基本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在2025年1月1日延遲退休改革方案落地實施之后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包括副高級的男教師),隨著其退休年齡的向后延遲,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職業年金待遇的計發水平,進而提升養老保險待遇的實際計發標準。
因此,若從這個角度而言,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還是企業參保職工,又或者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延遲均意味著其實際繳費年限的延長,進而能夠相應的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水平,這一點恰恰與晚退多得的原則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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