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提交完善病歷材料的重要性
病歷材料是鑒定機構來分析醫院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過錯大小的主要參考資料,是不可替代的。而鑒定結論決定這醫療糾紛案件的走向,所以患者在訴訟過程中,不僅要提交病歷材料,還要提交完善的病歷材料。最近一個患者咨詢的法律問題,他的父親患有心肌梗死的癥狀有幾年了,由于第一家醫院的呢沒有足夠的重視,沒有讓患者的住院治療,結果第二天患者突發癥狀,在另一家醫院搶救了一天一夜,但是患者還是死亡了。家屬提起訴訟告第一家醫院,前后兩次選了五家鑒定機構,都沒有接收他的案件,法官呢也建議家屬先撤訴。當患者向我咨詢的時候,我吃驚的發現患者家屬只提交了,第一家醫院的門診病歷,不認為第二家醫院存在過錯,于是呢第二家醫院的一天一夜的搶救病歷卻沒有提交,第二家醫院的病歷要不要提交呢,肯定是要提交的,只提交第一家的門診病歷是遠遠不夠的,也是導致鑒定機構不接收的主要原因之一。關注山東濟南王海波律師,一個專注醫療糾紛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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