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寶坻區口東鎮上王各莊退役軍人王云生,承包本村56畝荒地種植景觀樹木,僅2013年9月至2019年9月就又向村委會交付了201600元的承包費用,現王云生僅承包費、種植費和管理費就已花費高達上百萬元,但由于在雙方的承包合同中出現重大的文字誤解,導致將會使王云生遭受就連成本都無法收回的巨額損失。
首先說,王云生在承包地中種的都是價值較高的景觀樹,如一棵腰圍40公分的銀杏樹就價值十幾萬元,而林區內僅銀杏樹就有139棵,不僅價值可觀,也是各地購買者美化環境的首選。不僅如此,銀杏樹還有著極高的藥用價值,而對其的出售方法應當是移栽,而非是合同中所寫的采伐。
采伐和移栽在法律上并不等同,移栽是指將樹木在原生長地移植他處,而采伐則是指將經過采集了品種和數量的樹木進行砍伐。因當初簽訂合同時王云生對采伐這個詞產生了重大誤解,沒有想到采伐將會將名貴的景觀樹變為廢柴,不僅給他帶來了巨額的經濟損失,同時這也不是他當初簽訂合同的真實意思。試想誰愿意用上百萬元的投資去購買一堆毫無價值的廢柴呢?為了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目前王云生已向法院提起申請確認對文字有重大誤解的該合同無效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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