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縣禁毒工作,充分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公安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禁毒通辦〔2018〕70號)和《貴州省禁毒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毒品違法犯罪,是指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決定戒毒相關措施的涉及毒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舉報人,是指通過書面材料、電話、來訪等方式,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線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國家安全、武警、軍隊、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實、在押犯罪嫌疑人揭發他人毒品犯罪事實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線索的,不適用本辦法。
匿名舉報無法核實真實身份或者無法聯系舉報人的,不列入獎勵范圍。
同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被多個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舉報順序以受理舉報的時間為準。如其他舉報人提供線索對查清案件確有直接或者主要作用的,酌情給予獎勵。
第四條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一次性獎勵,繳獲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數量分別以海洛因、麻黃堿為基準進行折算:
(一)舉報毒品犯罪活動或者線索,繳獲毒品10克以下,獎勵300元;繳獲10克以上50克以下,獎勵500元;繳獲50克以上500克以下,獎勵500-2000元;繳獲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獎勵2000元;繳獲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獎勵5000-10000元;繳獲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獎勵10000-30000元。
(二)舉報毒品犯罪活動或者線索,繳獲易制毒化學品1千克以下,獎勵500元;繳獲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獎勵1000元;繳獲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獎勵2000元;繳獲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獎勵5000元;繳獲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獎勵1萬元;繳獲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獎勵3萬元。
(三)舉報制毒工廠的,每查處一家,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繳獲毒品及制毒前體、配劑數量等情況,獎勵2萬元至5萬元。
(四)舉報制毒物品、制毒設備等其他制毒線索破獲制毒案件的,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繳獲制毒物品、設備等情況,獎勵1萬元至3萬元。
(五)舉報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獲公安部懸賞通緝毒販,按照懸賞金額獎勵;抓獲公安部在逃人員信息庫中毒販,按照公安部追逃獎勵辦法獎勵。
(六)舉報聚眾吸食毒品人員的,查獲3名以上不滿5名的,獎勵500-1000元;查獲5名以上不滿10名的,獎勵1000-3000元;查獲10名以上的,獎勵3000-1萬元。
(七)舉報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每抓獲1人,獎勵200-500元。
(八)舉報正在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鏟除罌粟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獎勵300-1000元。罌粟鏟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獎勵1000-5000元。舉報發現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毒品原植物種子50克以上或罌粟幼苗5000株以上、大麻種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萬株以上的,獎勵2000元;經舉報人提供線索,公安機關抓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1人獎勵500-2000元。
第五條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及時受理群眾舉報,認真記錄舉報的方式、時間、內容以及舉報人的身份信息、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認真填寫《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登記表》,原始記錄應作為獎勵的重要依據,破案后及時兌獎。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公安機關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獎。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起2個月內,應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舉報人直接領取獎金不便或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領,代領人憑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委托書領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六條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思南縣公安局建立舉報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或者泄露舉報人姓名、身份、住所、工作單位等其他信息資料。
第七條舉報人應當對舉報行為負責。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者獲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舉報線索未認真核實,導致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獲得獎勵的;
(二)偽造舉報材料,伙同或者幫助他人冒領獎勵的;
(三)向被舉報人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查處的;
(四)因工作失職導致舉報相關信息泄密的;
(五)利用在職務活動中知悉的毒品違法犯罪情況或者線索,通過他人以舉報的方式獲取獎勵的;
(六)其他違紀違法情形。
第八條舉報方式可采取信件、撥打電話、郵箱或當面等方式進行舉報:
信件舉報:思南縣北京路公安局禁毒大隊
電話舉報:思南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0856-7220790);思南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0856-7220770)
舉報郵箱:www.sngajd626@163.com
第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思南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思南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違法犯罪繳獲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數量折算標準
1克 毒品 =
0.01克 二氫埃托啡;
1克 海洛因、冰毒(包括片劑、粉末、晶體、麻古、麻果)、LSD、可卡因;
2克 嗎啡、其他苯丙胺類、搖頭丸、甲卡西酮、經鑒定認定的新精神活性物質(卡西酮類、哌嗪類、苯乙胺類、人工合成大麻素類、芬太尼類);
2.5克 依托咪酯;
5克 罌粟籽(種子)、哌替啶(度冷丁片劑);
10克 氯胺酮;
20克 美沙酮、鴉片、度冷丁針劑;
40克 曲馬多、γ-羥丁酸;
100克 丁丙諾啡、大麻脂、大麻油、可待因;
1000克 三唑侖(海神樂)、安眠酮;
2000克 阿普唑侖、恰特草、大麻葉、大麻煙;
4000克 咖啡因、罌粟殼;
5000克 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鈉咖、尼美西泮;
10000克 氯氮卓(利眠寧)、溴西泮、艾司唑侖(舒樂安定)、地西泮(安定);
1千克 易制毒化學品 =
1千克 麻黃堿(包括偽麻黃堿、消旋麻黃堿)、氯麻黃堿、N-苯乙基-4-哌啶酮(NPP)、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4-ANPP);
2千克 1-苯基-2-丙酮、溴代苯丙酮、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基甲基酮)、羥亞胺;
4千克 鄰氯苯基環戊酮(鄰酮)、去甲麻黃堿(素)、甲基麻黃堿(素)、α-氰基苯丙酮(APAAN)、麻黃堿類復方制劑、溴素、1-苯基-1-丙酮;
10千克 醋酸酐;
20千克 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胡椒醛、黃樟素、黃樟油、異黃樟素、麥角酸、麥角胺、麥角新堿、苯乙酸;
50千克 N-乙酰鄰氨基苯酸、鄰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100千克 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麻黃草;
500千克 甲胺(含其水溶液和醇溶液)、氯化亞砜、四氫呋喃、氫溴酸、丙酰氯、丙酸酐、鄰氯苯腈、鄰氯苯甲酰氯、鄰氯苯甲酸、鄰氯苯甲酸酯、鄰氯苯甲醛、苯乙腈、苯甲醛、苯乙醛、苯乙酰胺、苯乙酸酯類、苯甲酸乙酯、氯代環戊烷、溴代環戊烷、碘代環戊烷、γ-丁內酯、氫氣(鋼瓶裝)、氯化氫氣體(鋼瓶裝)、1-苯基-2-硝基丙烯、1-苯基-2-硝基丙烷、硝基乙烷、硼氫化鈉、硼氫化鉀、二苯甲酰酒石酸、碘、氫碘酸、紅磷、次磷酸、五氯化磷、氯化芐。
思南縣人民法院新審判大樓位置
來源:思南公安
監制:黃文松 |審核:趙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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