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 | 公眾號「 吐逗保 」
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經的吐槽君。
估計最近很多朋友,都刷到了那個輪船上的殺妻騙保案吧。
說是男子李某帶著妻子李某環看風景,而在監控死角,妻子墜海身亡……
案件的疑點很多;
比如整艘船有200多個攝像頭,李某偏偏帶妻子去了監控死角。
而且受害人還出現了意外墜海的人,不會出現的空中反轉動作。
隨后,民警決定進行尸檢。
經法醫鑒定,死者生前有被拳頭打擊和捂悶的痕跡,因此,死者是被推下后溺水身亡的。
經過警方調查發現,李某推妻子墜海,是為了騙取巨額保險金。
若李某環乘坐交通工具時發生意外身亡,李某作為受益人,最高可獲1200多萬元賠償金。
2022年7月,大連中院判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
2023年12月遼寧高院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
又蠢又壞,莫過于此!
1.
幾乎每年都會聽到這樣類似的騙保案。
包括之前在泰國的幾起殺妻騙保案,過程和結局幾乎都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咱就是說法律和之前的客觀案例,都已經把道德風險堵得死死的了。
為什么還會有這種又蠢又壞的腦殘,非要以身試法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先來說說,不知情被投保巨額保單的問題。
如果你和另一半,只是男女朋友關系,還沒有領證的話;
那么就完全不需要擔心了。
因為為了規避道德風險,我國的《保險法》規定:
· 投保人只能給自己、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有撫養贍養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以及有勞動關系的員工買保險。
所以在中國大陸,只能給配偶買保險,而沒有領證的男女朋友并不可以!
其次,如果已經結婚的話,確實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給另一半買保險。
但是!
如果是帶身故責任的保單,必須經過被保人的同意,否則合同也是無效的!
另外最近給另一半買過壽險或者意外險的朋友,應該都會發現;
在投保的最后一步,必須要分享投保鏈接另一半,進行面部活體識別,才能投保成功。
就是這個原因~
不過,早期由于保險公司的“貪功”,很多產品其實投保并不需要人臉識別;
只需要簽署一個知情協議,就可以直接悄悄咪咪給另一半投保了。
所以如果對方不知道,理賠時涉及到訴訟且有明確證據的話,保險公司其實是有權拒賠的;
最后,錢可能白花了。
這點一定要注意!
2.
當然,不管是財產,還是保險;
只要觸犯了刑法的紅線,那么都是一毛錢也撈不到的。
民法典第1125條明確規定:
·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將被依法剝奪繼承權。
所以注定是鏡花水月。
當然,保險還是更復雜一些的。
如果被保人被故意殺害,帶身故責任的保單是否理賠,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1)如果殺害被保人的是投保人,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給付保險金,并不退還保費。
PS:如果投保已滿2年,需退還現金價值。
(2)如果殺害被保人的是受益人,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其他受益人的權利不受影響,保險公司照常理賠。
(3)如果保單沒有指定受益人,賠償金會變成被保人的遺產,走法定繼承流程。
最新《民法典》規定:
· 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總的來說,保險在不侵犯投、被保人權益的基礎上,把所有的道德風險漏洞都堵得差不多了。
而且普通的刑事案件,在警察蜀黍的領域,基本都是一抓一個準。
更別說再牽扯進來保險公司這個巨頭了……
幾千萬的理賠金,保險公司還不得用盡手段把你褲衩子啥顏色都查出來~
別想著鉆空子了,好好過日子!
3.
最后,如果你想知道你的另一半,有沒有悄悄咪咪給你買保險,教你一個非常簡單的方法。
注冊綁定身份證之后,就可以一鍵掃描自己名下的所有保單。
包括你作為被保險人的保單!
讓你不再提心吊膽,瞎琢磨~
另外看到這里,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夫妻本是一體,沒必要這樣防著。
但其實,抱最美的期待,和做最壞的準備,兩者并不沖突。
就跟保險一樣,以防萬一總沒錯~
我是吐槽君,愛你們!
了解更多保險知識,解答更多保險疑問,歡迎關注:吐逗保,讓保險不那么枯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