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14時45分許
位于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園區
寧夏順邦達新材料有限公司
發生較大爆燃事故
造成5人死亡
直接經濟損失約1256.99萬元
日前
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站公布了
《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寧夏順邦達新材料
有限公司“8·19”較大爆燃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認定: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寧夏順邦達新材料有限公司“8·19”較大爆燃事故是一起企業在不具備試生產條件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工藝流程和設備用途,隱蔽性非法組織生產,職工誤操作引起鈉鹽罐內過氧化物分解放熱爆燃,引發車間內其他過氧化物爆燃,造成車間內5名作業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擅自改變工藝流程
事發當天非法組織開展3項生產活動
事故調查報告披露:事故車間為一車間東側的常溫車間(以下簡稱”常溫車間”)。常溫車間原設計工藝以叔丁醇、硫酸、雙氧水為原料生產叔丁基過氧化氫和過氧化二叔丁基。企業擅自改變常溫車間叔丁基過氧化氫生產的加料順序、反應條件,將原設計叔丁醇與硫酸酯化后加雙氧水進行過氧化反應改為雙氧水混合硫酸滴加叔丁醇硫酸混合液反應;擅自增加80%叔丁基過氧化氫溶液稀釋為70%叔丁基過氧化氫溶液、叔丁基過氧化氫與過氧化二叔丁基混合液分離生產工藝。
事發前,常溫車間在未取得試生產備案的情況下,根據訂單間歇生產。2023年7月至事發前,多次組織叔丁基過氧化氫與過氧化二叔丁基的生產,期間產生的鈉鹽存放在鈉鹽罐中,未進行清理。2024年5月份開始,組織80%的叔丁基過氧化氫稀釋成70%的叔丁基過氧化氫生產、使用鈉鹽生產叔丁基過氧化氫。8月19日,購買叔丁基過氧化氫和過氧化二叔丁基混合液30噸,計劃用于生產叔丁基過氧化氫。
事發當天,2024年8月19日,常溫車間非法組織開展以下3項生產活動:一是處理前期生產的不合格叔丁基過氧化氫(約6.3噸,通過靜置、排水、過濾等手段使其合格);二是將30%的氫氧化鈉溶液配制成10%的氫氧化鈉溶液,為叔丁基過氧化氫與過氧化二叔丁基混合液分離做準備。三是對鈉鹽罐內物料(叔丁基過氧化鈉鹽、氫氧化鈉、過氧化二叔丁基等混合液)進行處理。9時10分至13時10分,處理前期生產的不合格叔丁基過氧化氫,6.3t叔丁基過氧化氫轉入中轉罐。11時10分至14時44分,將30%氫氧化鈉溶液配制成10%氫氧化鈉溶液。在此過程中,堿液配置釜下部手閥不嚴,30%氫氧化鈉溶液竄至二樓東側鈉鹽罐。9時51分至事發,對鈉鹽罐內物料進行處理,誤將70%叔丁基過氧化氫打入鈉鹽罐,與鈉鹽罐內的氫氧化鈉溶液分解放熱爆燃,引發車間內其他過氧化物爆燃。
企業非法隱蔽生產
事故調查期間,銷毀關鍵證據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業非法組織叔丁基過氧化氫生產,將30%的氫氧化鈉溶液經配置釜竄入鈉鹽罐,并誤將精制釜內叔丁基過氧化氫打入鈉鹽罐,引起鈉鹽罐內過氧化物分解放熱爆燃,引發車間內其他過氧化物爆燃,造成車間內作業的5名人員死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主要有:
1.企業非法隱蔽生產。企業在常溫車間未取得試生產備案,明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間歇性、隱蔽性非法組織叔丁基過氧化氫的生產;事故調查期間,銷毀關鍵證據,提供虛假信息,誤導事故調查方向;且在監管部門開展的各類檢查中,均以常溫車間正在開展自動化改造尚未投用為由逃避監管。
2.隨意改變生產工藝。企業非法增加80%的叔丁基過氧化氫溶液稀釋成70%的叔丁基過氧化氫溶液的生產工藝、叔丁基過氧化氫和過氧化二叔丁基混合液分離工藝;隨意改變叔丁基過氧化氫生產操作中的加料順序、反應條件,擅自變更生產工藝和設備用途,未經安全風險辨識,非法開展冒險作業。
3.生產管理混亂。事故車間操作由車間主任口頭指揮,既無操作規程,也無管理制度,作坊式手工操作,外操指揮內操,內操對車間生產情況不知情;生產過程相關記錄缺失嚴重,關鍵參數主要靠人工識別;工藝管路變更隨意,分液等關鍵操作僅靠人工觀察。
4.危險化學品管理缺失。涉事車間內大量使用噸桶和臨時軟管轉移物料,噸桶混用混放無任何標識;涉事車間操作人員隨意從甲類庫提取危險物料,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均未張貼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與銷售產品不一致。
5.不具備從事高風險生產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副總、安全總監等管理人員對涉事車間生產工藝、物料危險性均不清楚;車間操作人員僅接受過車間主任口頭簡單培訓;中控室操作人員對物料使用情況、生產工藝、生產組織情況一無所知。
6.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形同虛設。沒有建立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沒有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缺失;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對涉事車間隱患排查走過場。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屬地和有關部門主要問題:寧東管委會應急管理局對涉事企業隱蔽性非法生產檢查方式單一,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突擊檢查方式不充分;寧東管委會經濟發展局2023年10月以來未對該企業開展過現場檢查指導;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力度不深入,危化監管人員配備力量不足,督促相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不力。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順幫達有限公司4名涉嫌犯罪人員已被司法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建議對事故企業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建議對順邦達公司7名責任人員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移交寧東管委會依法依規處理;建議對順邦達公司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移交寧東管委會依法依規處理;建議寧東管委會向自治區作出深刻檢查,寧東應急管理局、寧東經濟發展局向寧東管委會作出深刻檢查。
歲末年初
是事故高發時段之一
冬季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
易對裝置設施運行和人員工作狀態
造成不利影響
此外
趕工期、搶進度也帶來安全隱患
如何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提示請收好
如何做好冬季危險化學品
安全生產工作?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
應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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