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午后,老屋內。
小歌正輕快地哼著曲子,搬下快要封住窗子的雜物。久違的陽光透過玻璃,給斑駁的墻壁涂上一抹金色,也為陰冷多年的房間帶來了些許暖意。窗邊低矮的桌子已經有些年頭,上面放著的房產證卻簇新。
小歌擦擦手,撫著紅色的封皮,打算第一時間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劉曉敏法官。
“憑啥不給我立案?”
幾個月前,小歌來到太倉法院遞交訴狀,稱自己在16年前購買了太倉市沙溪鎮的一套房,現在想讓賣方將房屋過戶到她名下。但是訴狀剛進法院就“卡”在了立案環節,原因竟是小歌“身份不明”。
“我有身份證,是合法公民,憑啥不給我立案?”小歌緊緊捏著訴狀,臉色通紅。
“姑娘,你先別急,我看一下你的起訴材料。”太倉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劉曉敏聞聲趕來,安撫著小歌的情緒。
房屋是坐落于太倉市沙溪鎮的一個平房,面積不大,只有五六十平方米。仔細審查后,劉曉敏發現了匪夷所思之處:小歌提交的房屋買賣合同上買方寫了“陳某、黃某、李某”三個名字,唯獨沒有小歌的名字,也沒有任何記錄顯示是小歌支付的購房款。
依據目前的材料,確實無法為她立案。
小歌主張過戶的老屋。
小歌站在旁邊瞪著大大的眼睛,喘著粗氣。劉曉敏可以看出,這套房子對她意義非凡。可是,如何能查明小歌的確切身份、幫助小歌實質性解決問題?劉曉敏皺起了眉頭。
“合同上沒有你本人的信息,還需要進一步提交能證明你是買方的材料,案件暫不符合立案條件。”劉曉敏看向焦急的小歌,“但是你放心,法院會盡力調查。”
半信半疑中,小歌長嘆一聲離開了法院。
一張舊報紙,揭開辛酸又溫暖的往事
幾天后,劉曉敏特地找到小歌了解情況。談話過程中,小歌掏出一張泛黃的舊報紙:“劉庭長,我的身世你看完這篇報道就明白了。”
那是一張2010年春節前夕的《太倉日報》,上面有一篇題為《誰來幫幫這位女孩》的文章。讀完報道,劉曉敏感覺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東西撥了一下,瞬時柔軟下來。
2010年,《太倉日報》對小歌的報道。
文中寫到,小歌是個棄嬰,在她被遺棄的包裹上,留有“陳某琦”這個名字。起初,一個無兒無女的老奶奶收留了她。老奶奶去世后,一位楊姓阿姨帶著她共同生活。這些年里,她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只用陳某琦這個名字生活。
雖然沒有戶口,但好在當地的小學積極為她解決了入學問題,還免收了她的學雜費,小歌才得以和其他孩子一樣擁有接受教育的機會。
小歌說,2008年,為解決兩人的居住問題,楊阿姨為她購買了一間平房。因她當時尚未成年,也沒有身份信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楊阿姨便讓小琦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了其他名字,想等以后她辦好戶口了再過戶。
雖未過戶,但小歌和楊阿姨居住在這間小屋,日子平淡也溫馨。沒成想,某天楊阿姨突然離家出走,小歌的生活又陷入了困境。當《太倉日報》的記者發現這個命運多舛的姑娘時,堅強的她正獨自生活著。
小歌上學時得到的獎狀。
文章刊發后,社會愛心人士紛紛給小歌送去了食物、衣服等生活用品。之后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她找到了新的收養家庭,才正式有了身份,也有了她今天的名字——小歌。
成年后的小歌一直想將這間承載著她記憶的老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但因時間相隔太久,小女孩名字已改,容顏已變,當時的房屋買賣合同上也不是現在的名字,賣家對她的身份提出質疑,過戶事宜一再擱置。
身份之謎逐漸清晰
劉曉敏隨之發現了新的問題:小歌在學校使用的名字一直都是陳某琦,并不是合同上的陳某。那么,合同上的陳某、報紙上的孤兒陳某琦和小歌,三個名字究竟是不是同一個人?
多方打聽,劉曉敏終于聯系到了當年報道此事的記者任春艷。
劉曉敏(右)找到任春艷了解情況。
“這小姑娘都長這么大啦!”雖然過去了十多年,但任春艷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她,“我記得她當年一個人住在沙溪的老房子里,特別懂事。”任春艷找出了當年拍攝的照片:和同學做操的小歌、在老屋中獨自生活的小歌……劉曉敏一眼就看出,照片中羞澀的小女孩和今天的小歌十分相似。
“我去采訪的時候已經很冷了,還下著雪,可是她身上還穿著薄薄的T恤和外套,說話也夾雜著鼻音,實在是讓人心疼!”任春艷動情地說。
拿著記者提供的資料,劉曉敏和法官助理趕往小歌曾就讀的學校核實情況。老師也提供了當時小歌就讀的信息:“小歌那時候上課聽講認真,成績也很穩定,我們對她都有很深的印象。”
小歌小學時期的試卷。
“老房子如果沒有重新裝修的話,以前的生活痕跡應該還在。”劉曉敏又馬不停蹄地趕往老屋進行現場調查。斑駁的墻面上,稚嫩的涂鴉與現在小歌的字跡很是相符。劉曉敏又詢問了周邊鄰居,對當年的情況有了進一步掌握。同時,她還去到小歌現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調取了當年小歌收養家庭申請落戶的相關資料。
老屋院墻外。
三個鄉鎮,多方求證,奔走四十余天,小歌的身份之謎終于清晰起來,足以判斷小歌就是當年和楊阿姨買房后居住其中的小琦。
“原告主體沒問題,可以立案了。”劉曉敏給小歌帶去了好消息。
“與光同向,與法同行”
正式立案后,太倉法院組成了合議庭審理這個案件。
“當年是一個大人帶著來買房的,這名字也不一樣,我怎么確定是現在的原告?”庭審中,賣家仍然對小歌的身份保持懷疑。她表示前幾年的時候也想聯系過戶,但沒能找到買家。現在僅以小歌的一面之詞,確實沒辦法相信小歌就是當年楊阿姨身邊的那個女孩。
小歌向賣家出示了當時的房屋買賣協議、收條、視頻等證據,并就房屋買賣合同訂立的過程、為何沒有寫自己名字都進行了詳細解釋。合議庭也將前期走訪、調查的情況充分披露給了賣家。通過多方調查,較為完整的證據鏈已然形成,能夠證明房屋買賣合同關系發生在小歌和賣家之間。
劉曉敏再次提出調解,她誠懇地說:“小歌是個不幸又幸運的姑娘,正是因為有這么多人的愛心接力,她的人生才能從陰影里走到陽光下。我們接過這一棒,讓她一直與光同行多好啊!”
賣家的神色開始動容,她沉默了幾秒,終于不再猶豫:“劉庭長,我同意調解,你們詳細的調查說服了我。小姑娘也不容易,我們都應該幫助她!”
過戶完成后,小歌(左)來向劉曉敏(中)送錦旗。
過戶完成之后,小歌帶著房產證和錦旗再次來到法院。在訴訟服務大廳,她向劉曉敏遞上錦旗,錦旗上寫著:“法安天下,德潤人心,與光同向,與法同行。”
“謝謝您,為我解決了這么大的難題。我感受到的不止是公平正義,還有來自法院的溫情、溫暖。”小歌抹去眼角的淚水,笑著說道。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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