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你要到錢了嗎?
昨天,大叔寫的一篇“公關公司討薪”的文章,在圈內小范圍刷屏。
大叔先分享幾個“后續”,再開始標題提的話題。
1、昨天下午,某媒體公開發微博稱:新能源車品牌——極某汽車,拖欠傳播款36萬元,逾期一直不支付款項,直接@了對方CEO,要求付款!
2、同天下午,這位CEO發了內部郵件,雖然用一個詞叫“創業2.0”,但承認遇到困難和要“削減”。根據媒體報道,問題可能更嚴重,而小紅書則說得更慘。
3、一位汽車自媒體表示,“還好行動得早,要回了錢”,另一位則表示“自己被公關公司欠了100多萬,對方要求補簽返點協議,準備走訴訟。”
常言道:春江水暖,鴨先知。
作為“鴨”的公關公司和媒體,此時此刻,可能已經“凍”醒。哦,原來,市場可能塞不下這么多新能源車品牌……
昨天,大叔的社群里,起碼10位群友反饋存在墊款沒要回的情況。我也被問到了,大叔你能做啥呢?
我想,作為品牌公關類垂直賬號,“萬能的大叔”會努力幫你討薪,至少能提供點情緒價值,歡迎加大叔個人微信爆料(文末有碼)。
好了,回到今天的主題:網絡水軍!
大叔上篇提到,公關業務正在細分化,包括不限于:
發稿的,seo的,做熱搜的,搞評論的,種草的……
其實,最近幾個月,有關于SEO、種草等業務,到底如何界定為“網絡水軍”,圈內說法不一,我們只看到各地公安陸續公布了幾個案例。
這次好了,昨天下午,公安部一次性公布法打擊“網絡水軍”違法犯罪的10起典型案例。
大叔認為,如果看懂這10個案例,就能基本看清網絡水軍“新紅線”在哪,以進一步規范你的合規合法經營。
以下是十大案例和大叔解讀。
謹代表個人理解,水平一定非常有限,歡迎您在留言區指教和補充。
一、山東棗莊公安機關偵破某傳媒公司編造謠言引流案。棗莊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某傳媒公司為吸粉引流,購買大量已實名登記的自媒體賬號,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編造謠言信息并批量發布,累計發布視頻、圖文300余萬條。目前,棗莊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7名,查獲違法違規賬號近10萬個。
大叔解讀:
1、“利用人工智能”一共在10個案例里,出現了3次,且就是前3個案例。這說明啥?官方對濫用人工智能已經高度關注了。網絡水軍也不例外。
2、但不能認為只要使用了人工智能就是“水軍”。核心是目的和路徑。此案來看,“為吸粉引流”+“購買大量賬號”+“編造謠言信息并批量發布”,才是關鍵。
3、你說“吸粉引流”有錯嘛,個人覺得沒有,但不能“編造謠言”。大叔猜測,這里可能只說了半句話,給什么引流沒提。如果說“灰產”那就有問題。
二、廣東廣州公安機關偵破葉某某等人編造謠言引流案。廣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葉某某等人為賺取網絡平臺流量收益,招募兼職人員注冊自媒體賬號,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改寫熱門文章,批量發布虛假信息,累計發布引流圖文信息50余萬篇。目前,廣州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
大叔解讀:
1、這個案例就是典型的養號,賺取平臺的“流量收益”。但大叔認為,核心出問題的是后面。
2、“批量發布虛假信息”+“編造謠言引流”是重點,問題和第一個案例相似。
三、浙江溫州公安機關偵破許某某等人編造謠言引流案。溫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許某某等人設立公司,招募網絡寫手組建洗稿團隊,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翻炒舊聞,導致大量不實信息在網上擴散傳播,非法獲利200余萬元。目前,溫州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
四、江西撫州公安機關偵破鄒某某等人網絡敲詐勒索案。撫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鄒某某等人成立網絡傳媒公司,開設多個自媒體賬號,搜集大量企業負面信息,并在多個互聯網平臺上發布,以此威脅受害企業,索取錢財,累計發布帖文近萬篇,敲詐企業100余家,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目前,撫州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
大叔解讀:
1、這是典型的“發企業負面+敲詐勒索”的邏輯。自己養自媒體號,然后把企業過去的負面搜出來,重新組織文案發布,俗稱“洗稿”,等你上鉤。你要刪是吧,給錢。
2、還有一種就是主動出擊,敲詐企業100家,非法獲利1000萬,相當于一次10萬……
五、河南南陽公安機關偵破宋某某等人網絡敲詐勒索案。南陽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宋某某等人冒充記者身份,租用網站版塊,以夸大、歪曲等手法在網上編造發布負面帖文及視頻2000余條,以協助刪帖、采訪曝光為要挾對多家企事業單位進行敲詐勒索。目前,南陽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查獲虛假新聞手稿3000余份。
大叔解讀:
1、這種方式在PC互聯網時代比較常見。就是普通個人,承包一些網站的子頻道,然后以這個“頻道采編人員”的身份,去聯系企業。一般情況下,是以“采訪函”郵件形式,要采訪企業。其實哪里是采訪,列的問題全是企業負面,讓你回應。你回應了,就發你負面。你不希望刊發,就給錢。
2、公關應該怎么應對呢?留存對方敲詐勒索的相關證據最重要。
六、浙江臺州公安機關偵破范某等人刷單“炒信”案。臺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范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搭建網站平臺從事刷單活動,由商家在平臺發布任務,再由刷手接單并在相應電商平臺完成虛假購物和好評,以此提高商家的銷量、好評度及排名,累計為3萬余家商戶提供刷單服務,刷單數量1000余萬條。目前,臺州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6名。
大叔解讀:
1、這是電商刷單和刷好評,原則上不屬于公關范圍。
七、江蘇宿遷公安機關偵破宗某等人刷量控評案。宿遷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宗某等人成立工作室,購買多款“群控”軟件和大量手機,非法操控大量網絡賬號,長期為網絡直播行業、“飯圈”群體有償提供虛假轉發、點贊、評論等刷量控評服務,非法獲利數千萬元。目前,宿遷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
大叔解讀:
1、這就是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的情況類似,一排手機,用一個主機控制。
2、前幾年也曝過,某明星微博的過億轉發量數據是刷的。從這個案例的業務類似來看,網絡直播間和飯圈的需求量最大。
八、四川內江公安機關偵破趙某某等人刷量控評案。內江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趙某某等人在網上打著“躺賺”噱頭招募人員,誘導網民繳費入會,并根據繳費金額分配職務,組織大量人員在直播間掛榜互動以及虛假購物好評,人員規模已達到10萬余人。目前,內江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3名。
大叔解讀:
1、這個案例和上一個案例,相似之處在于都是刷量控評,主要場景就是直播間。
2、但有一個重大區別就是:上一個案例,用的是主機控制多臺手機,而這個案例呢,是被“招募”的10萬余人真人,領任務,執行任務,賺取個人傭金。
九、江蘇鎮江公安機關偵破肖某等人有償刪帖案。鎮江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肖某等人組建專門群組,伙同他人購買并持有大量網絡賬號,接受文娛、電商等從業人員委托,利用網絡平臺漏洞,實現所謂“輿情優化”目的,有償刪帖1萬余條,非法獲利200余萬元。目前,鎮江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
大叔解讀:
1、有償刪帖肯定有問題,但這里有個bug,就是沒有把“購買大量網絡賬號”和“刪帖”的邏輯說清楚。大叔猜測,可能的一種情況是:先在自己養的號上發負面,收錢后,自己刪除,所謂“利用網絡平臺漏洞”。如果是這樣,其實還是“養號”邏輯。
十、遼寧錦州公安機關偵破西某等人有償發布虛假信息刪帖案。錦州公安機關網安部門查明,西某等人招募300余人,在國內多家知名汽車測評平臺有償提供所謂“輿情監測”服務,根據特定話術模板發布“吹捧”帖文,通過特定方式刪除或下沉網上負面帖文,累計發布40余萬條虛假評論,刪除負面評論1000余條。目前,錦州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
大叔解讀:
1、這里特別提到了汽車測評平臺,側面說明,汽車公關戰的激烈程度!
2、怎么做呢?招募了300多人,組織這些人,在汽車測評網站,要么“吹”某款汽車,要么刪除或者下沉對某款汽車的負面評論。最關鍵是,“吹”的內容是“虛假”,而“有償刪除負面評論”肯定是違法。
最后,大叔稍微做個總結。
網絡水軍“新紅線”在哪?大叔認為,新在3個方面,分別是:內容生成方式——人工智能、SEO的平臺越來越多以及與二者相關的大量自媒體或者素人賬號本身的真實性以及發布內容的真實性上。
1、人工智能。
官方對濫用人工智能已經高度關注了。網絡水軍也不例外。但需要說明的是,人工智能是工具,是否違法,被界定為“網絡水軍”,需要看的是目的和路徑。如果你是用人工智能搞負面內容,用于敲詐勒索,那肯定不行。
2、SEO和控評。
現在的SEO,已經不僅僅是百度SEO了,還有抖音SEO和小紅書SEO等。大叔認為,“搜索優化”本身不違法,只要你發的賬號和內容,是真實的。反之,如果是編造的,甚至是造謠,肯定有問題。種草也是同邏輯。
從這個角度來看,大量養號的邏輯,在號和內容的“真實性”上都有問題。怎么界定“大量”呢?上文案例提了幾個數:群控軟件和大量手機、10萬人、300人……
當然,“控評”也是嚴厲打擊的對象。過去,主要在直播間和飯圈,這次特別提到了“汽車測評”。
3、刪帖。
刪帖其實沒啥新的,“自發自刪”的勒索邏輯,其實并不新,但這個事最敏感。
大叔強烈建議,你要么通過網信辦等官方舉報平臺,要么就研究清楚各媒體和社交平臺的規則,按照平臺規則提交相關證據和資料,能夠證明對方發布的內容有問題,從而實現有誤信息的刪除。最好呢,這事甲方自己干。除此以外的手段,都會有問題。
最后,歡迎你在留言區發表高見,或者加大叔微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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