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紙公告的公布,或將百年老字號“同仁堂”的品牌、商標糾紛畫上句號。
近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SH)(下稱“同仁堂”)發(fā)布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同仁堂集團”)取得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同仁堂”)60%股份控制權。
該公告一出,便意味著同仁堂與天津同仁堂之間過往就品牌、商標等方面的糾紛將告一段落,雙方握手言和。無疑,這也更利于保護百年老字號“同仁堂”的金字招牌。
01、“世紀大和解”
關于老字號“同仁堂”這場百余年的糾紛,或可以畫上句號。
之所以說這是一場百余年的糾紛,是根據《話說天津同仁堂》一書記載,百年前京津同仁堂也曾因“同仁堂”字號有訴訟。光緒三十年(1904年)冬,北京同仁堂樂家訴天津同仁堂盜用北京同仁堂字號經營藥材一事,而此案直到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清政府批準直隸試行司法改制后才開庭審理。
彼時的審理結果是:早在乾隆五十三年,經京津兩地當事人議定,天津張家老藥鋪便以“京都同仁堂張家老藥鋪”的牌匾運作。咸豐二年,又以“天津京同仁堂”在本地注冊登記重張,業(yè)已守法經營五十多年,理應受到社會保護;北京同仁堂不得在天津商界以同仁堂字號登記注冊,天津同仁堂不得再到外地使用同仁堂字號經營,兩家訴訟彼時以握手言和告結。
誰曾想,關于“同仁堂”的品牌之爭在2021年又再次出現。
也就是在天津同仁堂2012年8月遞交招股書不久,同仁堂集團又將天津同仁堂作為被告之一,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的訴訟,訴訟請求天津同仁堂停止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字號、變更企業(yè)名稱,變更后的企業(yè)名稱中不得含有“同仁堂”或者與“同仁堂”構成近似的字樣;同時還要求天津同仁堂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費用5000萬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同時,同仁堂集團還在官網發(fā)表聲明稱,集團是“同仁堂”字號的唯一合法承繼者,是“同仁堂”商標的唯一合法持有人。
彼時,針對京津“同仁堂”糾紛,還曾被深交所問詢過。最終,天津同仁堂在2023年9月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文件。外界也一致認為,天津同仁堂的IPO之所以不順暢,與同仁堂的商標之爭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萬萬沒想到的是,最終京津同仁堂“握手言和”。這一舉措,無疑對于“同仁堂”這個金字招牌大有益處。
02、融合是關鍵
對于此次同仁堂收購天津同仁堂,投資者最為關注的便是雙方的融合事宜。畢竟,天津同仁堂屬于民營企業(yè),而同仁堂則屬于國企。
根據天津同仁堂此前的招股書數據顯示,其擁有114個藥品批準文號,覆蓋片劑、硬膠囊劑、顆粒劑、糖漿劑、口服液、口服溶液劑、橡膠膏劑、散劑8種劑型。31種藥品被列入國家醫(yī)保目錄,11種藥品被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產品為腎炎康復片、血府逐瘀膠囊和脈管復康片,在治療泌尿系統、心腦血管和周圍血管等相關領域方面表現突出,競爭優(yōu)勢明顯。
就產品結構方面,天津同仁堂的主要產品包括腎炎康復片、脈管康復片、血府逐瘀膠囊,而同仁堂并無這幾款產品銷售。但在生脈飲、一捻金、小兒牛黃散、牛黃解毒片等產品批文,與同仁堂產品有重合。
對于雙方到底該如何融合?同仁堂在公告里表示,“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生產的主要中成藥產品、主營市場存在較明顯差異,但二者存在個別非主要產品相同的情況。
同仁堂集團作為同仁堂的控股股東,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特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解決和避免與“同仁堂”及其控制的企業(yè)產生同業(yè)競爭事宜,進一步承諾如下:
1. 本公司承諾,本次交易不改變“同仁堂”的核心業(yè)務定位,不影響“同仁堂”主營業(yè)務未來拓展,本公司亦不會利用控股股東地位采取損害“同仁堂”及其股東利益的行為。
2. 本公司承諾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內,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程序通過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權轉讓、資產轉讓、托管相關業(yè)務或資產、天津同仁或其控制的企業(yè)停止相關業(yè)務、調整產品結構、設立合資公司等方式)進一步解決“天津同仁”及其控制的企業(yè)與“同仁堂”及其控制的企業(yè)之間個別非主要產品相同的情況。
而同仁堂則認為,其于現階段收購天津同仁堂,若出現投后整合風險,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業(yè)績受到沖擊、波動過大,因此,目前暫無收購天津同仁堂的計劃。同仁堂集團基于維護和推動“同仁堂”品牌的保值增值的戰(zhàn)略考慮收購天津同仁堂,更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全體股東長期利益最大化。
“公司將結合戰(zhàn)略發(fā)展規(guī)劃及天津同仁堂的未來經營發(fā)展情況,在機會恰當時,與同仁堂集團協商將天津同仁納入上市公司。屆時,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以及國有產權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進行審計、評估,以公允價格為定價依據,與同仁堂集團友好協商一致,并履行必要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
如今中藥市場里的老字號已是屈指可數,北京同仁堂、天津同仁堂和南京同仁堂是2006年商務部認定的第一批“中華老字號”。可在消費者看來,對于三個品牌是傻傻分不清,往往會造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局面。
此前,南京同仁堂因“品牌授權泛濫、萬物皆可貼牌”屢遭詬病。無疑,這也是在為“同仁堂”的金字招牌造成一定傷害。正因如此,有不少投資者表示:“如今,天津同仁堂已納入同仁堂集團,可別忘了還有一個南京同仁堂。”
也有投資者稱:“品牌糾紛終于要解決了,但同仁堂得想想怎么整合兩家資源,別讓‘同仁堂’這塊金字招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砸了,得讓它繼續(xù)發(fā)光發(fā)熱啊!”
在中孚君看來,同仁堂與天津同仁堂的握手言和是再好不過的事,如此更利于“中華老字號——同仁堂”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這樣也更能將中藥這一中華文明瑰寶發(fā)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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