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冷慧1874 在社交媒體發信息稱,2024年12月25日,錫林浩特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任博等人被控組織、領導傳銷案件的當天早上,我們排隊進入法庭時,因出現法警強行要求律師過安檢通道且禁止攜帶背包、電腦、手機等一切物品,我們與法警產生了爭議,后出現“法警搶奪律師手機、噴射辣椒水導致律師受傷”的事件。
當天9時21分,我們即就被搶手機、被噴辣椒水情況報警,法院所在地的希日塔拉派出所處警。今天上午9點,我們收到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書》,希日塔拉派出所的所長馬仲偉、教導員方繼保告知我們此案不屬于他們管轄。
為此,郭睿律師、楊曉律師、王興未律師、李慶鐸律師、冷慧律師等人聯合發布聲明如下:
一、我們對法院不允許攜帶手機、電腦等物品參加旁聽的做法提出質疑,在與法院工作人員溝通交涉的過程中,我們不存在任何阻撓、擾亂單位秩序的行為。
二、法院工作人員所稱旁聽不允許攜帶手機電腦等物品的規定,來源于已經廢止的2004版《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新的2019版的規則并無不允許攜帶手機電腦的規定。
三、法警搶奪律師手機、律師證并向律師噴射辣椒水致使律師眼睛受傷的行為是明顯的暴力執法和故意傷害行為。
四、就法院和法警的上述行為,我們要求錫林浩特市法院領導公開向律師道歉、對相關責任法警依法查處、賠償我們因傷產生的醫療等費用。
錫林浩特市公安局今天作出的決定,是對違法犯罪行為的縱容,我們完全不認可,并將繼續采取一切手段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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