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臺接到客戶咨詢,當事人騎電動車和機動車發生了碰撞,由于當時雙方都認為傷勢不重,且考慮到現場可能會造成交通擁堵,因此雙方沒有立即報警。結果幾天后當事人發現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肋骨骨折,這種情況要怎么辦?
在上述情形中,當事人由于未能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導致現場證據無法收集,給后續的維權帶來了諸多困難。實際上,倘若事故發生時就及時報警,警方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清晰界定事故雙方的責任,對于后續的賠償起著關鍵作用。
即使錯過了第一時間的報警時機,也應當在事后迅速報警,詳細說明未能即時報警的原因,并提供所能搜集到的所有證據材料,協助警方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盡管這些舉措不能完全彌補未即時報警帶來的不利影響,但至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成功索賠的可能性,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機動車與電動車相撞的事故在現代城市交通中較為常見,尤其是在車流密集、路況復雜的路段。有時碰撞后的部位當時看似沒有明顯的外傷,但是撞擊所致的內部損傷或許幾天后才呈現明顯癥狀。因此,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無論傷勢輕重,當事人都應立即報警并保留現場證據,若條件允許,應記錄下對方的車牌號、駕駛證信息、保險信息,以及拍攝事故現場的照片、視頻,獲取監控錄像等,這些都是后續處理事故與索賠的關鍵所在。
對于交通事故數日后才顯現的傷情,如上述的骨折情形,當事人需要收集詳盡的醫療證據和事故現場資料,以證明從事故發生到傷情確診的時間線連貫合理,且傷情確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這對于向侵權方索賠非常重要。當事人應前往醫院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所有診療過程都有完整的病歷記錄,并保存好所有的醫療單據、診斷證明、影像資料等,作為后續索賠的有力支撐。
如發生事故時未能留存現場證據,這時應盡可能收集事故現場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照片、監控錄像、目擊者證言等,這些資料有助于證實傷情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聯。如有可能,還可以申請專業鑒定,以證明傷情形成的時間和與事故的因果關系,為索賠提供堅實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暢森律師告訴你】
即使錯過了第一時間的報警時機,也應當在事后迅速報警,詳細說明未能即時報警的原因,并提供所能搜集到的所有證據材料,協助警方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盡管這些舉措不能完全彌補未即時報警帶來的不利影響,但至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成功索賠的可能性,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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