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診療用水
—— 健康生活 從“齒”開始 ——
口腔診療涉及器械眾多,操作多是有創治療,操作過程中容易出血和產生氣溶膠,加之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結構的特殊性,使得口腔診療用水水質成為口腔科感染管理的重要環節之一。
一、什么是口腔診療用水?
口腔診療用水是口腔診療過程中用于牙科手機高速轉動冷卻、超聲潔牙設備、非外科手術部位沖洗等用水,通過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進行處理參與口腔診療。
牙科綜合治療臺(牙椅)是由相互連接的牙科設備和器械構成功能組合、用于口腔診療的基本設備,由治療燈、患者椅、吸引裝置、痰盂、操作面板、電動機、電器開關、連接診療器械、水路、氣路以及管路接口等組成。
二、什么是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
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DUWL)是牙科綜合治療臺用水輸入和排出的管道系統,由供水管道與排水管道、閥門、獨立儲水罐等構成的系統。
DUWL若存在微生物污染,來源主要包括供水系統本身含有的細菌、患者口腔菌群、定植于水路內壁形成的生物膜,會對患者、口腔工作人員以及整個診療環境帶來潛在的感染風險。
三、口腔診療用水管理有哪些要求?
01
建章立制
1.建立口腔綜合治療臺水路衛生管理制度、檔案,指定專人負責落實。
2.衛生管理檔案,包括供水管道布局、管材材質、水源水處理工藝、水路消毒方法、消毒記錄、微生物監測記錄、水質處理器維護保養記錄、口腔綜合治療臺維修記錄。
02
硬件設施
1.牙科綜合治療臺供水管路宜選用帶逆止裝置;牙科手機宜選用帶防回吸裝置。
2.新改擴建口腔科應將綜合治療臺的供水管道與其他用水管道分開鋪設,并在口腔科供水管道起始端設置管道消毒專用接口,管道材質應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相關要求。
3.使用市政供水等集中式供水或二次供水設施供水的,應在口腔科供水管道的起始端、管道消毒專用接口前安裝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要求的水質處理器。
4.根據供水方式選擇安裝過濾器:直接由市政供水的綜合治療臺,進水口處應安裝粗過濾器和微過濾器。通過軟化水系統或獨立儲水罐供水的綜合治療臺進水口處應安裝微過濾器。過濾器應遵循廠家使用說明定期清洗和更換。
5.口腔綜合治療臺的排水應接入醫療機構污水管網,經消毒處理符合GB18466的要求后方可排放。
03
管理要求
1.口腔外科操作和種植牙操作使用的牙科手機的冷卻用水或沖洗用水應選擇無菌水。免疫缺陷患者接受口腔診療時宜選擇無菌水。
2.牙科綜合治療臺水源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要求。牙科綜合治療臺用水宜選擇軟化水(去離子水)。獨立儲水罐用水宜選用純凈水或蒸餾水,使用時間不應超過24h,每日治療結束后應將罐中的余水排空,清潔干燥后備用。
3.每日開診前應對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系統沖洗 2min~3min。每位患者診療前后沖洗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系統 20s~30s。
4.不直接接觸患者的設備,如牙科綜合治療臺連接管線等宜每周清潔,遇有體液、血液污染時應即刻清潔消毒。
5.應定期按照廠家使用說明對口腔綜合治療臺水路的水質處理器、過濾器、過濾網等設施進行維護、更換。
四、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系統
清潔消毒方法如何選擇?
根據供水方式不同進行選擇。
1.牙科綜合治療臺自帶水路消毒裝置的應按照生產廠家使用說明進行消毒。
2.軟水系統消毒應遵照使用說明定期更換樹脂,定期對輸水管道進行消毒。
3.獨立儲水罐應每周進行消毒。若獨立儲水罐內水混濁、異味或其它污染時應停止使用,即刻進行清潔消毒。
4.其它方式供水應遵循生產商推薦的清潔、消毒方法進行處理。
小貼士1
牙科綜合治療臺獨立儲水罐
及其水路系統消毒方法參考
1.消毒劑宜選擇含有效氯10mg/L~20mg/L的消毒液或2%過氧化氫消毒液或其它適宜的合法有效的消毒劑 。
2.獨立儲水罐中加滿配制好的消毒劑搖動5s,放置10min~20min后再搖動數秒鐘,再用清水沖洗儲水罐2次。
3.將牙科綜合治療臺上連接的口腔診療器械卸下,獨立儲水罐中裝滿配制好的消毒劑,并把管線放置于容器內,開啟反沖水開關,至消毒液充滿各管線(見消毒液從各管線端口流出)。
4.消毒液在各管線內靜置10min~20min。
5.消毒后將獨立儲水罐內的消毒劑排空,用清水重復沖洗管線,至清水從各管線端口流出2min~3min。
小貼士2
牙科綜合治療臺獨立儲水罐
及其水路系統消毒注意事項
1.采用化學消毒方法消毒時,選擇合適的消毒劑,防止消毒劑對水路管道及電子元器件造成損壞。
2.對使用時間較長的供水管道進行化學消毒時,應在供水管道連接口腔綜合治療臺的入口處增設臨時性的過濾器,防止定植在供水管道壁上的生物膜及雜質脫落,造成口腔綜合治療臺內部水路管道堵塞。
3.對使用時間較長的口腔綜合治療臺內部水路管道進行化學消毒時,應先對口腔綜合治療臺內置過濾器進行拆洗、消毒。
4.對使用時間較長口腔綜合治療臺水路進行初次消毒后,應每日觀察口腔綜合治療臺內部水路管道的狀況,發現有脫落的生物膜及雜質時,應及時進行清理。
五、口腔診療用水微生物監測要求
1.口腔綜合治療臺診療用水的菌落總數不應超過100CFU/mL,不應檢出嗜肺軍團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
2.建議至少每季度對口腔綜合治療臺診療用水進行菌落總數檢測1次,合理安排采樣臺數,確保每年每臺至少檢測1次。
3.口腔綜合治療臺因故障對內部水路管道進行維修的,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菌落總數的檢測。
4.懷疑感染暴發與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系統有關時,應對牙科綜合治療臺水路系統進行檢測。
5.發現口腔綜合治療臺診療用水菌落總數指標或目標致病微生物指標不合格時,應對水源水、獨立儲水裝置儲水、口腔綜合治療臺自帶儲水罐儲水等進行相應的檢測,查找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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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件:
《口腔門診醫院感染管理標準》(WS/T 842-2024)
《口腔綜合治療臺水路衛生管理要求》(DB31/T 1363-2022)
來源:浦東衛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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