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最新發布,1月13日,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后正式對外發布,將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實用的出行工具。
據了解,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舊版標準(GB 17761—2018)將被替代。
本次發布的新標準:
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
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
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
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新標準實施后
將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
減少交通事故風險
有效防范非法改裝
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
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
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
開展產品設計生產
并完成檢測和認證
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
故新標準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
同時,為便于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分消化,避免社會資源浪費,新標準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來源 | 央視新聞 工業和信息化部綜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