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致35死兇手樊維秋被執行死刑,樊維秋服判!
珠海樊維秋駕車撞人導致35人死亡事件,從事發到如今,一直都是網友們重點關注的事件。
如今,這一事件,終于迎來了最終的結果,樊維秋本人被判處死刑后,最終被執行死刑。
樊維秋的命運借此結束,此事也已經完結。但對于那些死者、傷者及其家人來說,這件事兒恐怕一輩子都很難去說結束。
根據報道,2025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的命令,接到命令后,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樊維秋執行了死刑,當天,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到現場進行監督。
值得一提的是,當天最高人民法院同樣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對徐加金執行死刑的命令。隨后,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徐加金執行了死刑。這個2024年畢業生,在畢業后返回校園宜興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后犯下殺死8人,傷害17人的罪行,最終被執行死刑。
兩起事件都同樣惡劣,但從造成的后果來看,樊維秋造成的后果更加嚴重,造成的傷亡人數更多。
樊維秋是在2024年11月11日19點48分左右,在珠海駕車沖撞市民,最終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傷的結果。
11日犯案后,12日,當地警方發出了警情通報,通報顯示,事發地點位于珠海市體育中心,受害的市民都是來體育中心鍛煉的市民。事發后,樊維秋被當場控制。
事后查明,樊維秋本人當時62歲,屬于離異單身。其駕車進入體育中心沖撞市民后,選擇駕車逃跑,但被趕到的民警當場控制。樊維秋不怕死,當場在車上持刀自殘,頸部等部位受傷嚴重,民警將其控制后送往醫院救治。
事后調查發現,樊維秋之所以干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竟然是因為其和妻子離婚后,因為對財產分割結果不滿而選擇報復。
事件發生后,各級領導都非常重視,包括廣東省長、省委書記等,都非常關注,公安部、最高檢等接連作出重要指示,同時,大量的珠海市民也自發獻血,據悉,獻血重量超過27萬毫升。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判決,于當天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樊維秋當庭認罪。
2025年1月25日,最高法院下達了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的命令,樊維秋最終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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