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從新聞到電影,當年的《不止不休》,在眾多媒體人的大力支持下,小成本電影做出了大聲勢,對電影的美譽度和票房,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而這回,同樣是從新聞到電影,《漂白》卻鬧出了大輿情,剛上線就被全國媒體人紛紛發(fā)朋友圈“痛罵”。
從品牌公關角度看:都是因為相關人員,太不懂媒體人,才導致原本可以成為“好事”的事兒,最終成了個簍子。
昨天,前南方都市報知名深度調(diào)查記者王猛在自己的公號發(fā)文,指責網(wǎng)劇《漂白》抄襲了他在2012年發(fā)表于南方都市報的深度調(diào)查新聞報道《漂白》。
編劇陳枰很快發(fā)聲明,否認抄襲,稱自己了解到這個案件后,走訪了多地,向承辦警官、被告人的家屬詳盡了解了案情,補充了資料,之后先出版了小說,才寫的劇本。
但這一說法似乎沒有得到媒體人群體的認可。據(jù)“正在新聞”今天報道,編劇陳枰此前就曾因類似問題被起訴過兩次,并在與小說《推拿》的作者畢飛宇的訴訟中被判賠數(shù)十萬元。
這位編劇,從寫小說到寫劇本再到網(wǎng)劇上線,始終沒和南方都市報的媒體人進行溝通聯(lián)系,或許有其利益上的小九九,也或許是覺得“沒必要”。
這就說明,相關人員,太不懂媒體人了。
“折騰”這事的媒體人,是圖錢圖利嗎?肯定不是。王猛在接受鳳凰網(wǎng)科技專訪說得很明白,他很清楚這篇新聞報道屬于職務作品,版權歸南方都市報。
媒體人的心理,媒體人都清楚。在那個 媒體的黃金年代,做出 一篇讓自己非常滿意自豪的稿子,產(chǎn)生巨大的新聞影響力, 是一種“驕傲和榮光”,與錢無關。
王猛為什么那么氣憤?他在接受鳳凰網(wǎng)科技采訪時說的很清楚——
首先,這是個好選題,然后,自己從 東北的好幾個地方,到山西、河南、包頭,采訪了近兩個多月,聊了100多個人,拿到大量核心事實,還輾轉拿到卷宗,把一個離奇大案的整個過程完全還原,之后 寫稿寫了將近一個月,還補充采訪了好幾次,成稿發(fā)出來一萬五千字,非常不容易。
這篇稿子,對于一個媒體人來說,是他的孩子,是職業(yè)生涯中的榮光和驕傲。 結果,你把別人花費大量心血創(chuàng)造出來的作品、很看重的一份榮譽,“ 全部給搬過去了,甚至連標題都不改一下”,關鍵是人家媒體單位的名稱和寫稿記者的名字提都沒提。
這,才是時任記者憤怒的點。也是沒干過記者的人,可能理解不了的。
而且,這件事一經(jīng)披露,肯定會引起整個媒體行業(yè)的同仇敵愾,朋友圈“助拳”。而媒體人,是輿論的放大器啊。
其實這事,按照當初《不止不休》的路子做,不但不會出輿情,還會引來一大波正面流量——
把記者王猛以及時任編輯、主編請到網(wǎng)劇上線活動現(xiàn)場,請記者好好談談當時采訪的辛苦,怎么一點點扣出來那么多細節(jié)的,然后再誠懇地請記者給網(wǎng)劇的劇本提提寶貴意見,再問問編輯是怎么想出來這么個好標題的,再請主編回憶一下頂著壓力把這篇稿發(fā)出來的不容易,多好的品宣稿啊。
品宣稿發(fā)了之后,南都、南方系的兄弟們,以及所有做法治深度調(diào)查的兄弟乃至更多的媒體人,肯定都會朋友圈、微信群轉發(fā)。咱們媒體人的一篇好稿,又拍成電影了!
只要該有的尊重到位了,可能最后一分錢沒花,還能白落一大波媒體人的好評,以及一大波“自來水”性質(zhì)的新聞報道,多好的事情啊。
結果,搞成這樣了。
目前,一些人還在爭論這個事兒到底是不是侵犯知識產(chǎn)權。這個討論太沒意義了。
這件事,根本就不該出輿情。就算知識產(chǎn)權上沒輸,也已經(jīng)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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