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市公安局發出通告:擬定于2025年1月28日0時起,在我市部分道路路口正式啟用交通違法抓拍設備。
為充分應用現代科學技術強化交通管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率,提高道路通行率,優化道路交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在我市部分道路路口路段建設了交通違法抓拍設備,現將相關事宜進行通告:
具體點位如下:
1.崇州市白塔湖旅游專線與天府糧倉大道交叉路口(東、南)
2.崇州市崇王路與天府糧倉大道交叉路口(北、南)
3.崇州市青橋路與天府糧倉大道交叉路口(北、南)
4.光華大道崇州段與天府糧倉大道交叉路口(東、南、西、北)
5.崇州市天府糧倉大道(永康西路路口至清平路路口)(北、南)
以上路口路段設置了違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等交通違法行為抓拍設備。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維護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交通違法行為,依法文明參與交通,綠色低碳出行。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取證后依法處理。上述電子警察設備擬定于2025年1月28日0時起正式啟用。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崇州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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