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新疆烏魯木齊。上午09:24分許,馬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車在路上逆行,導致其他車輛紛紛避讓,最終在行至一處路口時,馬某接連碰撞三輛車,造成四車受損。
交警前來處置時,發現馬某身上酒氣濃重,遂對其進行呼氣檢測,結果高達266mg/100ml,涉嫌醉駕。后經血檢,結果為194mg/100ml。經查,馬某當天早上喝“早酒”后開車上路,途中醉意發作造成事故。
最終,交警認定馬某醉駕、逆行導致事故,負全部責任。同時,交警依法吊銷其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其刑事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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