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50萬到賬,我跟農民工兄弟有個交待,能過好這個年了,這面錦旗一定要收下”1月26日,申請人謝某冒雪從外地趕到萊蕪法院,將一面印有“執行給力 百姓滿意”的錦旗送到萊蕪區法院執行局法官王婷婷手中。
案子起于一起承攬工程,2021年至2023年期間,謝某組織農民工為淄博某建筑工程公司在萊蕪某處施工。工程結算后,勞務費一直沒有全額給付。經法院判決后,被執行人淄博某建筑工程公司遲遲沒有履行法定義務。2024年12月,謝某申請強制執行。經過多次調查,未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年關將至,農民工們到謝某家中,采取堵門等方式要求拿回自己的血汗錢。謝某多次聯系法院,請求一定要在年前將農民工的辛苦錢執行到位。
案件承辦人王婷婷一方面積極與謝某溝通案件進展,安撫謝某及農民工的情緒。另一方面,向該建筑工程公司講明法理和情理,并積極查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到期債權。但是,多方努力下,均沒有年前可以執行到位的財產。
在調查被執行人資產過程中,王婷婷了解到被執行人財產大部分登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的丈夫孫某(系公司股東)名下。于是,執行團隊與孫某進行了溝通,明確告知逃避執行將對其妻子張某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希望孫某配合公司主動履行義務。但是在指定期間,該公司未履行義務。
本案申請執行人雖然是謝某一人,但他背后代表的是十幾個農民工家庭。為維護農民工群體的合法權益,讓農民工安心過年,執行團隊定在年前采取拘留措施,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1月23日,執行干警一行五人早晨5點從萊蕪出發,到淄博開展拘留行動。6點多,執行干警到達張某家中,向張某依法出示搜查令及拘留決定書。這時,張某和丈夫孫某都在家中。孫某迫于強大的執行壓力,當場寫下加入公司債務、自愿接受法院直接執行的承諾書。
執行干警趁熱打鐵,釋法析理,擺明事理,讓孫某了解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以及農民工領薪過年的重要性。孫某不再有抵觸情緒,說“案子在外地,你們還這么上心,就沖你們這么早來,我今天一定把事情解決好”。孫某自愿將手中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后向法院打款50萬元,對于剩余款項,雙方達成和解。
“執行給力,百姓滿意”,是法院執行工作最真誠的工作認可,下一步萊蕪法院執行局將繼續秉持“如我在執”理念,解決好當事人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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