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去世了,讓人震驚,也讓她的親友們難以接受。但事情已經發生,該面對的事還是要面對,比如遺產和孩子的撫養權。
說白了就是S媽、具俊曄和汪小菲之間的對決,汪小菲第一時間趕到臺灣省,馬筱梅也公開說想照顧孩子。6日大S骨灰回國后,就是葬禮,接下來大戰一觸即發,那么三方,或者說前夫和現任之間都有什么優勢呢?
汪小菲的優勢
法律方面。根據臺灣省《民法典》,父母離婚后,若一方去世,子女的監護權通常自動轉移至另一方(生父或生母)。汪小菲作為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在法律上擁有天然優先權。除非他能被證明“不適合撫養”(如存在虐待、經濟能力不足等),否則法院大概率會將監護權判給他。
經濟方面。汪小菲名下資產雄厚,如S Hotel、餐飲產業,張蘭直播帶貨日進斗金,她只有一個兒子,這些錢都是汪小菲的后盾,所以作為親生父親,汪小菲能給孩子提供穩定的生活條件。
情感方面。不管是離婚前還是離婚后,汪小菲和大S之間都只是大人之間的齟齬,從來沒牽扯孩子。且汪小菲為了見孩子,還做出過不少讓步,包括每個月的巨額撫養費,以及多次帶孩子出國旅行等等。
馬筱梅作為孩子們的繼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也很融洽,她也曾陪汪小菲去見孩子。當初大S不讓他們私下見面,馬筱梅就陪汪小菲在學校門口等孩子放學,只為了遠遠看一眼。
所以單獨看孩子的撫養權,把他們送回親生父親身邊是很簡單的事,但事情偏偏沒那么簡單,還要牽扯到遺產的間接控制權。
也就是說,子女繼承大S的遺產,監護人可以代管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實際掌握遺產使用和分配權。根據臺媒估算大S的遺產,如果平分的話,倆孩子大概能分1.4億人民幣。
雖然汪小菲不缺這點錢,但他多次傳出情緒不穩定的新聞,加上大S曾說過他背叛婚姻,現在網上輿論對他很不友好,這些情況都對他爭奪撫養權有一定限制。
具俊曄的優勢
法律優勢。現在并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大S立過遺囑,只有媒體報道的,說她去年立遺囑要把遺產全部留給媽媽和兩個孩子,具俊曄沒有繼承權,但該消息還需要進一步證實。
但根據當地法律,如果沒立遺囑,配偶與子女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各分得遺產的三分之一。即使立了遺囑,具俊曄仍可主張“特留分”(法定最低繼承比例,為應繼分的1/2,即總遺產的1/6)。
雖然兩人在韓國注冊結婚,但國內這段婚姻,所以他們的婚后財產有具俊曄的份兒。
兩人已經結婚3年,這3年內大S沒接過什么工作,也就沒有商業收入。但她婚前的房產和投資等等,如果增值超過具俊曄,他就可以分差額的一半。
而大S的房子確實升值了,投資情況沒有公開信息。但這幾年具俊曄通過和大S結婚接到了不少工作,或許他的收入比大S還高呢。
潛在的情感與輿論支持。具俊曄和大S結婚后一直很低調,不管她和汪小菲鬧成什么樣都始終潛水,不少網友覺得他是個老實人,現在又喪妻,十分可憐他。
再加上大S去世后的公開表現,比如6號要捧骨灰返臺、公開悼念,以未亡人的身份主持葬禮等等,很可能繼續贏得公眾同情,形成輿論壓力,間接影響遺產協商。
加上大S去世了,但她和汪小菲的官司還沒結束,其中包括她跟汪小菲索要750萬欠款的官司。具俊曄很可能繼承這個官司,繼續跟汪小菲要債。
但有意思的是,5日上午,S媽在這種悲痛的情形下,突然把她和具俊曄的合照刪除了,這個時間點和舉動就很微妙。
關于孩子們的撫養權。兩個孩子這些年都在媽媽那邊生活,和姥姥感情深厚,和繼父也生活過幾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他們即便不為了代持遺產,也不會輕易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不然輿論會瞬間倒向汪小菲。
不過S媽年紀大了,沒有什么收入。而具俊曄常年在韓國生活,也不利于撫養孩子。
總結
汪小菲的核心優勢:法律優先的監護權、經濟實力、子女情感紐帶。
劣勢:情緒問題,輿論總體呈負面。
具俊曄的核心優勢:配偶的法定繼承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潛在的輿論支持。
劣勢:和S家人關系疑似出現問題,身份受限,收入低。
所以財產方面,最終結果還是要取決于大S到底有沒有立遺囑、雙方協商意愿,還有對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權衡。如果實在不能和解,最終很可能要打官司,這個過程可能很長時間,對孩子成長也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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