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法律師事務所普法小故事——典型案列(一)
基本案情
張某被勞務派遣到某公司從事裝訂工工作。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合作協(xié)議書》約定,工作時間為每日11小時,每月286小時。
張某實際月均工作300小時左右。某日,張某上夜班后在單位暈倒,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人社部門認定,張某為工傷。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均未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張某家屬訴至法院,要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連帶賠償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裁判觀點
法院認為,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協(xié)議約定的勞動時間和張某實際工作時間均遠超國家勞動標準的上限,給張某造成了損害,依法判決兩單位連帶賠償張某家屬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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