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財經九號&九號觀察
作者| 胖虎
【當年堅決不能給外資的商標所有權,如今可以給私人控制的公司了?】
日前界面新聞報道稱,通過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發現,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正在對“娃哈哈”商標進行轉讓,目前“申請收文”環節已結束,申請日期為2025年1月21日。
這一事件引發外界巨大關注。
12日下午杭州娃哈哈集團在官網發布聲明回應此事,雖然說是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但為何選在今年初這個時間點進行商標權利的批量轉讓,本已通過多輪司法裁決明確的商標權歸屬,為何又成了懸案?一份早已被司法認定終止的商標權轉讓協議怎么就又有效力了?如果商標所有權悄悄地”公轉私“,是否會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顯然,圍繞這些問題,娃哈哈集團的這份聲明并不能打消所有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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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商標批量轉讓引關注
相關方均稱不知情
作者在商標局官網上通過檢索商標“娃哈哈”、申請人設置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查詢后,以娃哈哈集團作為商標申請人的涉及“娃哈哈”商標共計200多件,注冊領域涉及醫療儀器類、酒類、肥皂香皂乳液類、運載工具類、布類紡織類、玩具類以及目前的主業飲料、奶類等等。
除了上述文字商標被申請轉讓外,還有娃哈哈經典的卡通形象,而且上述被申請轉讓的商標注冊的時間跨度很大,最久遠的是1988年注冊的,最近的是2022年注冊的。
唯一一樣的,都是在2025年1月份被轉讓了,時間點都在今年1月21日,顯然這是一次商標的批量轉讓行動。
面對外界的疑問、記者的追問,杭州娃哈哈集團方面最初的回應“我們內部在溝通,有消息回復你,真的很突然。”
更有意思的是,鳳凰網財經報道稱,作為娃哈哈大股東的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的工作人員聽到娃哈哈商標轉讓一事表示“是假新聞吧”,后稱需要再了解一下情況。
顯然,作為杭州娃哈哈集團的國資控股方,對于此次商標轉讓事件大概率也是不知情的。
從商業常識來看,無論是娃哈哈這一商標品牌在市場上的知名度,還是這一中國馳名商標蘊含的經濟價值,娃哈哈商標可以說是杭州娃哈哈集團最為值錢的無形資產。
根據國際品牌價值評估機構GYBrand發布的2024中國最具價值品牌500強排行榜,娃哈哈(食品飲料)品牌位列第95位,品牌價值高達911.87億元。
作為國資控股的杭州娃哈哈集團如果要轉讓旗下最為值錢的金字招牌“娃哈哈”商標,按照正常流程來說,自然要受到《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約束。
“娃哈哈”商標及其卡通形象,作為具有極高經濟價值、市場價值的無形資產和知識產權,根據上述管理辦法的規定,其轉讓“應當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后,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涉及國家出資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的資產轉讓,確需在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之間非公開轉讓的,由轉讓方逐級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準。”
且轉讓方應當根據轉讓標的情況合理確定轉讓底價和轉讓信息公告期,其中“轉讓底價高于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不少于20個工作日。”
按照正常流程,如果“娃哈哈”商標悄悄實現了所有權的轉讓,特別是從杭州娃哈哈集團轉讓到了私人控制企業手中,那么很明顯會違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上述規定,而且相應的國有資產監管部門還要承擔失職的責任。
那么杭州娃哈哈集團為何會做出“悄悄”轉讓商標所有權的動作呢?其背后的原因和動機又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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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問題重提,已經定論的權屬要翻案?
公開回應恐站不住腳
2月12日,面對輿論紛紛,一份蓋著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公章的《關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說明》傳出。
聲明中指出:
“‘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即杭州娃哈哈集團,作者注)名下。食品公司(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作者注)成立時,集團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該次出資經過評估并獲得了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標也作為實物出資項下無形資產列入,同時部分商標以資產轉讓方式由食品公司向集團公司購買。據此,食品公司獲得“娃哈哈”系列商標所有權,集團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權。雙方按規定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
“之后,因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的緣故,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娃哈哈’系列商標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期間,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并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聲明的這部分內容,所涉及到的事實,就不得不提到著名的“達娃之爭”。
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當時為了引進外資而成立的。公開信息顯示,1996年宗慶后代表娃哈哈集團與達能在香港共同簽署了成立5家合資企業的協議。最終,娃哈哈集團將旗下51%的股份轉讓給了新加坡金加投資有限公司(由法國達能和香港百富勒共同收購娃哈哈股權而成立,現已解散),宗慶后名下的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杭州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及娃哈哈集團持股39%,并獲得了該公司的實際經營權。
一直到2009年9月,宗慶后名下的杭州宏振投資有限公司(現為宗馥莉100%控股,更名為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以高價從達能手中購回了所有合資公司51%的股權。
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在引入達能等外資合作之時,確實有過商標權屬的轉讓協議。公開信息顯示,1996年2月,杭州娃哈哈公司與達能簽署《商標轉讓協議》,將“娃哈哈”商標轉讓給達娃合資公司(即包括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作者注),但當時國家商標局對此未予核準。
為此,雙方協商于1999年再次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替代原來的《轉讓協議》,將“娃哈哈”商標許可給達娃合資公司使用,雙方對此也從無異議。但在2006年引發了后續一系列爭議。達能方面提出,1996年的《轉讓協議》并未終止,要求將“娃哈哈”商標繼續轉讓給合資公司。
為此,娃哈哈集團在雙方約定的爭議解決機構——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了仲裁。仲裁委于2007年12月作出裁決,確認《轉讓協議》已于1999年12月終止。這一仲裁結果意味著“娃哈哈”商標屬于娃哈哈集團。達能對這一仲裁結果不服,并向杭州中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一裁決。
據中國證券報2009年6月份報道,杭州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5月21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達能方面要求撤銷杭州仲裁委員會于2007年12月就“娃哈哈”商標轉讓協議所作裁決的申請。這意味著“娃哈哈”商標的歸屬問題終于塵埃落定,娃哈哈集團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核心品牌。
上述的公開信息均顯示,娃哈哈集團本次聲明中所說的“因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的緣故,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等事項,既失去了歷史依據(外資已經退出,原先的兩個公司主體間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也已終止),也沒有了法律依據(娃哈哈集團與達能之間的司法訴訟結果均表明娃哈哈商標最終歸屬為娃哈哈集團)。
而且如今的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隨著外資在2009年的退出,早已經變成了宗氏家族實控的私人企業。該公司的股權結構顯示,由宗馥莉100%持股的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1%,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杭州娃哈哈集團持股39%。
本已塵埃落定的娃哈哈商標權歸國有,在外資退出之后,私人控股公司憑著早就終止的轉讓協議來摘果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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