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航運網站Splash報道,2025年2月,正值IMO第18次溫室氣體工作組會議(ISWG-GHG 18)召開之際,赫伯羅特等34家航運企業與環保組織聯名向IMO提交公開信,呼吁將農作物基生物燃料排除在航運燃料合規清單之外。聯名公開信指出:“若缺乏法律約束性保障措施,生物燃料可能成為比化石燃料更危險的‘氣候殺手’。”
在全球氣候危機與碳中和目標的雙重壓力下,航運業作為國際貿易的支柱,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減排挑戰。國際海事組織(IMO)提出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的目標,推動行業加速向替代燃料轉型。其中,生物燃料因“碳中和”標簽一度被視為重要過渡方案。
航運巨頭的集體反對:生物燃料的“偽綠色”陷阱
這一立場的背后是嚴酷的數據支撐:據環保組織Transport & Environment(T&E)研究,若航運業2030年生物燃料使用占比達30%,需占用3400萬公頃耕地——相當于德國國土面積。而其中近三分之二將依賴棕櫚油和大豆油,這兩種作物的擴張已導致熱帶雨林大規模砍伐,碳排放強度甚至高于傳統船用燃油。
綠色生物燃料近三分之二將依賴棕櫚油和大豆油
赫伯羅特作為全球第五大集裝箱航運公司,其行動具有風向標意義。該公司近年雖通過訂購24艘新船強化運力,但明確將技術路線聚焦于LNG和甲醇燃料,而非生物燃料。
生物燃料的環境代價:從“減排利器”到“毀林推手”
生物燃料的爭議本質在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復雜性。以棕櫚油為例,其種植導致的森林砍伐和泥炭地破壞,使得每噸棕櫚油生物柴油的碳排放比傳統船用燃油高出2-3倍。歐盟的教訓已敲響警鐘:2009年推廣生物燃料后,棕櫚油消費量十年內翻倍,45%的種植面積直接侵占碳匯生態系統。
大面積種植棕櫚樹直接侵占碳匯生態系統
航運業的燃料需求規模更將加劇這一危機。一艘2萬標箱集裝箱船若使用廢棄食用油(UCO)航行,每年需消耗2000家麥當勞餐廳的廢油量;若改用動物脂肪,則需百萬頭豬的屠宰副產品。這種“與民爭食”的模式不僅威脅糧食安全,還可能引發資源爭奪戰——當前全球廢棄油脂供應量僅能滿足航空業需求的10%,航運業的介入勢必導致市場價格飆升與供應鏈扭曲。
替代路徑的可行性:綠色甲醇與氫能的崛起
面對生物燃料的爭議,航運業正探索更可持續的解決方案。以馬士基為首的船東已率先投資綠色甲醇船舶,其與Alfa Laval合作的甲醇燃料供應系統(FCM Methanol)累計訂單超百套,驗證了技術的商業化潛力。赫伯羅特則通過與WinGD合作研發氨燃料發動機,試圖搶占零碳燃料先機。
甲醇燃料供應系統
這些技術的優勢在于原料可脫離耕地束縛:綠色甲醇可通過可再生能源制氫與捕集二氧化碳合成;綠氫和綠氨則完全依賴水電或風電。盡管現階段成本較高,但規模化應用與政策支持(如歐盟FuelEU法規排除農作物基燃料)正加速技術突破。Alfa Laval等設備供應商的創新能力進一步推動行業轉型,其流體空氣潤滑系統(OceanGlide)已幫助Rio Tinto等企業實現能效提升15%,為過渡期減排提供緩沖。
政策博弈與行業未來:IMO的角色與挑戰
IMO的決策將成為行業走向的關鍵。當前,巴西等國力推生物燃料納入全球燃料標準(GFS),試圖將農業優勢轉化為航運話語權。但環保組織警告,若缺乏嚴格限制,2035年航運業44%的能源需求可能來自棕櫚油和大豆,引發不可逆生態災難。對此,赫伯羅特等企業要求IMO設立“可持續性護欄”,包括:
- 排除農作物基生物燃料:僅允許使用非糧作物或廢棄物衍生燃料;
- 全生命周期碳核算:納入土地利用變化等間接排放;
- 扶持零碳技術:通過碳定價與補貼縮小綠氫/甲醇與傳統燃料價差。
這一訴求與歐洲政策方向一致。FuelEU法規已明確將糧食基生物燃料排除在航運合規選項之外,轉而支持電制燃料(e-fuels)。但全球性監管仍待突破——IMO需在2025年4月通過的GFS中平衡發展中國家訴求與生態紅線,避免重蹈航空業生物燃料爭議的覆轍。
航運減排需回歸科學理性
生物燃料爭議的本質,是短期減排目標與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沖突。赫伯羅特等企業的“跳反”并非抗拒轉型,而是呼吁行業以系統性思維審視技術路徑。正如T&E航運經理Constance Dijkstra所言:“用毀林驅動船舶,是用一種災難替代另一種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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