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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執法依規理當行,凌晨撬門意難明。
2月15日,四川樂山城管凌晨撬門運走攪拌機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視頻顯示,身著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員被群眾圍在一處工地,現場有群眾質疑城管為何選擇晚上執法。
樂山市市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事發地為王河四號安置點A區工地,施工方違反《樂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限期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通知》,將攪拌機拉入城區進行作業,城管是針對違規攪拌一事到現場執法,不存在偷竊情況。
選擇凌晨執法,是因為該建設項目涉及群眾較多,為避免激化矛盾。
有業主稱工地上有3臺攪拌機,其中一臺已被城管切斷電源無法使用。
此外,城管部門工作人員還透露該工地正在建設的樓層也超過了政府批準的高度,涉嫌違規,還在調查中。
三刀認為,城管這種“獨特”的執法操作,實在讓人難以恭維。
按照常理,執法應該是光明正大、有理有據,可樂山城管卻選擇了凌晨這個特殊的時間點,撬門進入工地運走攪拌機。
我們不禁要問,這到底是執法,還是怕被人發現而偷偷摸摸地行事?
如果真的是依規執法,為何不能在白天?難道是因為這“規”見不得光,還是執法者自己心里有“鬼”?
選擇凌晨執法,看似是避開了人群,實則是剝奪了當事人的知情權。
這種做法就好比是為了滅火卻往火上澆油,結果只能是火勢越來越大。
當群眾發現自己的工地在半夜被撬門,攪拌機被運走,第一反應肯定是憤怒和不解,矛盾不僅沒有化解,反而被進一步激化。
從法律程序的角度來看,樂山城管的做法也存在諸多問題。
《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強制執行需履行書面通知、催告等程序,且不得夜間實施(緊急情況除外)。
在此次事件中,城管既沒有提前告知工地負責人,也沒有履行相關的法定程序,就直接撬門進入工地,這顯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這種無視法律程序的執法行為,又怎能讓人相信其是在“依規執法”呢?
有支持者認為,工地違規在先,城管履職無可厚非,但更多的聲音則是批評執法方式粗暴,質疑公權力濫用。
這一事件也讓人不禁聯想到此前山西大同“撬門開燈”,同樣是城管執法,同樣是備受詬病的執法方式。
一次次類似事件的發生,難道還不能引起相關部門的反思嗎?
難道公權力的行使就可以如此任性,不顧及群眾的感受和權益嗎?
城管在執法時,倘若能夠做好宣傳工作,讓大家清楚地了解規定,或許就能避免這場不必要的沖突。
所以,千萬不要打著“依規執法”、“避免激化矛盾”的旗號,實則是一次失敗的執法行動。
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從中吸取教訓,真正做到依法執法、文明執法,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而不是像這次一樣,用一些看似合理的借口,來掩蓋執法過程中的種種問題。
否則,類似的鬧劇還會不斷上演,群眾與執法部門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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