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的 “破門亮燈” 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本是為營造春節氛圍的亮化工程,卻因工作人員撬鎖進店強制開燈而變了味。這一事件,絕不能就這樣不了了之。
從事件本身來看,大同古城街道為推進亮化工程,要求商戶在特定時段開燈,本是好意,旨在提升城市形象,為春節增添喜慶氣氛。
但工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卻采取了簡單粗暴的方式,在未獲商戶同意的情況下撬鎖進店開燈,嚴重侵犯了商戶的財產權和經營權。
這種行為不僅讓商戶感到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也讓公眾對相關部門的工作方式產生了質疑。
這起事件背后,暴露出了諸多深層次問題。首先是權力的濫用。部分執法人員將 “倡議” 異化為 “強制”,把本應是協商溝通的事情,變成了強行執法,凸顯出法治意識的淡薄。
其次,反映出了政策制定與執行的脫節。政策缺乏細化標準,補貼細則未落實,執行中演變為 “一刀切”,沒有充分考慮商戶的實際情況和需求。
再者,這也是一種扭曲的政績觀作祟。為了所謂的城市形象,為了完成任務,而忽視了群眾的感受,做了為 “面子” 而掉 “底子” 的傻事。
事件發生后,當地街道辦雖發布了致歉信,承認工作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簡單粗暴、服務意識淡薄等問題。
然而,僅僅道歉是遠遠不夠的。公眾的質疑并未就此平息,大家關心的是,涉事人員是否會被問責?商戶的損失由誰來賠償?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如果這一事件就這樣不了了之,將會帶來諸多不良影響。一方面,會讓商戶對政府部門的信任進一步降低,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也難以給其他地方的基層治理敲響警鐘,類似的形式主義、權力濫用問題可能還會出現。
要讓這一事件得到妥善解決,首先要對涉事人員進行嚴肅問責,給商戶和公眾一個交代。同時,要對商戶的損失進行合理賠償,修復受損的關系。
更重要的是,要以此為契機,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職業素養,完善溝通機制和協商機制,確保政策執行既能達到目標,又能充分尊重群眾的權益。還要強化監督和問責機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類似的 “破門亮燈” 事件不再發生。
山西 “破門亮燈” 事件不應成為過眼云煙,而應成為推動基層治理變革的契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城市治理有力度更有溫度,讓政府與群眾的關系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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