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舉報,涉縣平安街道辦,占用大量耕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筆者經實地考察后,發現反映情況屬實。在涉縣平安街道辦中原村附近,建筑垃圾占用大量耕地,為了傾倒建筑垃圾方便,專門占用耕地修建了一條大約寬四米、長三百米左右的水泥路,可謂投資巨大,在水泥路口設置了攔桿路漳并上鎖,該建筑垃圾堆放大約1千多方,占地面積大約六畝左右,算上修水泥路占用耕地更多。
私自變更土地性質的,
依據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罰款標準為每平方米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例如,違法占用 10 畝(約 6667 平方米)的耕地,按照新法最高罰款可達 666.7×1000 = 6667000 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禁止占用耕地進行非農業活動,如建窯、建墳、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因此,在耕地上傾倒建筑垃圾顯然違反了這一規定?。
如果傾倒垃圾破壞耕地的行為嚴重到一定程度,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希望屬地,涉縣平安街道辦等有關監管部門加強監督履行職責,不做違法分子的保護傘。
文章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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