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國之基址。近日,有知情者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山西省呂梁市公共文化五大中心項目(大劇院)才發布中標候選人公告,工地現場早早就有候選人之一單位的人員在了。先施工后公開招標的做法或致招投標成為“走過場”,這其中是否有貓膩?
2024年11月22日,該項目首次在《山西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呂梁市)》上發布公開招標(招標編號FS141100202411210357),并于12月13日上午10時開標。當天有8家企業參與投標,其中山西六建投標文件解密失敗,其他7家企業都順利解密進行開標。12月16日發出流標公告,流標原因: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故流標。明明有7家企業進入了開標程序,最后怎么連3家都沒有了?次日再次發布公開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就把日期改了,其它只字未動。
今年1月7日上午再次開標。此次開標有10家企業參與,上次解密失敗的山西六建在其中。山西六建5.12038億報價僅低于最高限價5.12143億的10多萬元,排在10家企業第二高報價,措施費超出限價公告里將近200萬元。然而,最后中標候選人公示,山西六建神奇的在其中(第一次莫名其妙的流標是不是在等它呢)。
這不能不讓人心生疑惑:雖然說是公開招標,其實早已經確定總包單位了?另一方面,工地現場已經早早開工。據當地官網報道,去年2月25日,時任市領導張某某深入實地調研新區復工項目,里面就有此次招標的大劇院。是復工不是開工,說明可能早已經開工了。
截至今年1月8日公示中標候選之日,本項目已經框架澆筑大約有3至4層樓高,現場還有本次投標單位山西六建的員工在。請問何謂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工程項目先施工后招標,是否違反《招標投標法》四十九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如此之高的報價入圍候選人,這里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關聯?
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信用是招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希望上級有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盡快查明事實真相,依法依規公正處理,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工程建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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