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奧電梯因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其他供應商串通投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相關規定,處罰如下:
1、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八的罰款,計人民幣柒萬陸仟捌佰元整(¥76800.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2、在二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在政府采購指定網站上予以公示。
那么具體是因為哪個招標項目?我們來看一下有關部門公示的文件:
通過公示文件信息可以看到:這是撫州市臨川區第一人民醫院的電梯采購項目,項目招標預算為960萬元。
2020年3月17日項目開標,一共有4家供應商參與競標——江西欣誠樓宇設備有限公司、杭州西奧電梯有限公司、安川雙菱電梯有限公司、江西省先代電梯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最終是江西當地的一家經銷商江西欣誠樓宇以943.9萬元中標。
經過審查發現,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都是江西欣誠樓宇設備一家出資和制作的,而后聯合杭州西奧和安川雙菱電梯共同參與,最終依法評定其行為處于串通投標。
而就在2月14日,撫州市臨川區人民政府做出“停止執行行政行為通知書”。
當前,政府采購招投標市場串通投標現象不算少見,最終大多以罰款和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作為處罰。雖說罰錢影響是遠不及限采的,但限制采購這一塊的法制還并不完善。
政府目前對于“串標”的監測技術還是很高的,高額利潤面前容易吸引很多人鋌而走險但也容易馬失前蹄。發布此案例是為了給行業提一個醒,并希望電梯同行們汲取別人的教訓,在今后的招投標中遵紀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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