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不是花,種植會違法,輕則拘留罰款,重則判刑入獄!請各位居民注意啦,珍愛生命,遠離毒品,從禁種罌粟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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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之花——罌粟
罌粟是制取毒品的主要原料,葉片碧綠,莖株亭亭玉立,花大艷麗,碩果高高在上。從碩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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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販賣、食用罌粟均是違法行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種植實行管制。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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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種植毒品原植物怎么辦?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職責的義務,遇到非法種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公安機關報告,接報機關對舉報人保密,并按規定適當予以獎勵。
禁種鏟毒,人人有責
讓我們認清毒品原植物的真面目
堅決地向毒品說“不”!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來源:平安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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