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湖人民法庭通過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成功調解一起雙方互為原、被告的糾紛,尹某某當場履行付款義務,并撤回對黃某某的名譽權訴訟,黃某某亦撤回對尹某某的合同訴訟,雙方握手言和。
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是指通過訴訟以外的其他方式解決糾紛,主要包括基層調解、行業調解、公證、仲裁、法院調解等方式。與傳統的訴訟程序相比,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具有高效便捷、成本較低、保密性強等優勢,尤其適合解決一些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民事糾紛。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撤回起訴或者即時履行,法院將不收取訴訟費用。
近年來,青湖人民法庭積極踐行楓橋經驗,激勵當事人優先適用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通過訴訟費杠桿作用,今年已成功調解15起案件,當事人均撤回起訴。適用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調解案件,不僅為當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還通過免費服務減輕了群眾負擔,彰顯了司法關懷與溫度。下一步,東海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的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供稿:陸大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