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企業本部吸收合并他方事項的公告:為進一步整合公司資源,實現資源共享,增強業務協同效應,簡化管理架構、通過集約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進行吸收合并。
被合并方: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福馬路969號福州地鐵2號線鼓山車輛段
法定代表人:劉林
注冊資本:131,602.488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福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和維護,直接經營或出租經營項目設施范圍的全部空間從事商業廣告、通信、批發、零售等業務,以及從事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其他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合并方案的主要內容:
以2024年4月30 日為基準日,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合并后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繼續存續,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解散并注銷。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債權、債務、證照、許可、業務、稅務事項、人員等均由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依法承繼,附著于福州地鐵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資產上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均由合并后的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及承擔。吸收合并后,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權結構及公司名稱、經營范圍等基本信息均不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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