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隊持續推進非機動車亂騎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進一步降低非機動車致禍風險,凈化道路交通環境,對近期查獲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公開曝光,以此警示廣大非機動車騎乘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01
非機動車闖紅燈
2025年3月2日10時49分,崇明交警在向化公路進陳海公路北約78米處,對當事人朱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2月27日9時43分,崇明交警在豐康路漁樂路西約150米處,對當事人丁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2月28日10時15分,崇明交警在漁樂路豐康路西約50米處,對當事人戴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按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2
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2025年02月25日9時31分,崇明交警在金滂路月牙港路北約20米處,對當事人章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3
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行駛
2025年3月4日8時22分,崇明交警在秀山路嵊山路東約50米處,對當事人陸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未按規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首次違法)”的違法行為,予以扣留車輛。
2025年3月4日8時48分,崇明交警在堡興路出工農路南約95米處,對當事人張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未按規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首次違法)”的違法行為,予以扣留車輛。
2025年3月4日13時28分,崇明交警在陳彷公路出弘道中路東約229米處,對當事人胡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未按規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予以扣留車輛。
04
逆向行駛
2025年3月2日10時39分,崇明交警在陳海公路北陳公路路口南約5米,對當事人李某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5
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2025年03月02日09時12分,崇明交警在新興支路江南大道南約50米處,對當事人張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03月03日15時43分,崇明交警在興坤路進長興江南大道北約75米,對當事人茍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3月4日07時22分,崇明交警在西引路人民路東1米處,對當事人俞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06
違法載人
2025年03月03日07時14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進興甘路西約29米處,對當事人張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2025年03月03日10時16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出新興支路西約10米處,對當事人黃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2025年3月3日18時44分,崇明交警在農建二路長熙路北約10米處,對當事人于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和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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