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隊持續(xù)推進(jìn)非機動車亂騎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進(jìn)一步降低非機動車致禍風(fēng)險,凈化道路交通環(huán)境,對近期查獲的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jìn)行公開曝光,以此警示廣大非機動車騎乘人員,遵守法律法規(guī),安全文明出行。
01
非機動車闖紅燈
2025年3月2日10時49分,崇明交警在向化公路進(jìn)陳海公路北約78米處,對當(dāng)事人朱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窗唇煌ㄐ盘枱舯硎就ㄐ械摹?/strong>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2月27日9時43分,崇明交警在豐康路漁樂路西約150米處,對當(dāng)事人丁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窗唇煌ㄐ盘枱舯硎就ㄐ械摹?/strong>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2025年02月28日10時15分,崇明交警在漁樂路豐康路西約50米處,對當(dāng)事人戴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窗唇煌ㄐ盘枱舯硎就ㄐ械?/strong>”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2
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2025年02月25日9時31分,崇明交警在金滂路月牙港路北約20米處,對當(dāng)事人章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3
老年代步車違規(guī)上路行駛
2025年3月4日8時22分,崇明交警在秀山路嵊山路東約50米處,對當(dāng)事人陸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未按規(guī)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首次違法)”的違法行為,予以扣留車輛。
2025年3月4日8時48分,崇明交警在堡興路出工農(nóng)路南約95米處,對當(dāng)事人張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未按規(guī)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首次違法)”的違法行為,予以扣留車輛。
2025年3月4日13時28分,崇明交警在陳彷公路出弘道中路東約229米處,對當(dāng)事人胡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未按規(guī)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予以扣留車輛。
04
逆向行駛
2025年3月2日10時39分,崇明交警在陳海公路北陳公路路口南約5米,對當(dāng)事人李某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05
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2025年03月02日09時12分,崇明交警在新興支路江南大道南約50米處,對當(dāng)事人張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磁宕靼踩^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03月03日15時43分,崇明交警在興坤路進(jìn)長興江南大道北約75米,對當(dāng)事人茍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磁宕靼踩^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2025年3月4日07時22分,崇明交警在西引路人民路東1米處,對當(dāng)事人俞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磁宕靼踩^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06
違法載人
2025年03月03日07時14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進(jìn)興甘路西約29米處,對當(dāng)事人張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2025年03月03日10時16分,崇明交警在長興江南大道出新興支路西約10米處,對當(dāng)事人黃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2025年3月3日18時44分,崇明交警在農(nóng)建二路長熙路北約10米處,對當(dāng)事人于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cè)宋磁宕靼踩^盔和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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