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好多人在討論歐盟通過的《禁止強迫勞動法案》。
這份法案禁止由強迫勞動制造的商品出口到歐盟,且涵蓋供應鏈各階段,哪怕一個零部件涉及強迫勞動也不行。法案是2024年末通過的,給了三年過渡期,2027年生效。
強迫勞動是怎么定義的呢?網上很多解讀都說,只要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或每周超過40小時,不論是否自愿,都算強迫勞動。
我看了這個說法覺得很奇怪,因為歐盟自己對工作時間標準是平均每周不超過48小時,要求進口商品比自己的還嚴格,感覺有點不對勁?
注:歐盟對工作時間的規定見《Working Time Directive》:
https://ec.europa.eu/social/main.jsp?catId=706&langId=en&intPageId=205
我就去查了一下《禁止強迫勞動法案》原文,網上就有: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3015
全文沒有提任何8小時或40小時的事兒,其中對于強迫勞動的定義在第二款第(1)條,說的是:“強迫勞動”是指國際勞工組織第 29 號公約第 2 條定義的強迫或強制勞動,包括強迫童工。
我又去查了國際勞工組織第 29 號公約第 2 條定義,文件也是公開的:
https://normlex.ilo.org/dyn/nrmlx_en/f?p=NORMLEXPUB:12100:::NO:12100:P12100_ILO_CODE:C029:NO
里面也沒有提任何8小時、40小時的事兒,第2條說的是:“強迫或強制勞動”系指以任何懲罰的威脅向任何人強加的、而非該人自愿提供的一切工作或服務。
強迫勞動的核心是非自愿,沒有提到任何的時間約束。
我又使用多個AI搜索驗證,問AI:《禁止強迫勞動法案》或者其他補充文件中,是否有規定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或一周超過40小時,即使自愿也認為是強迫勞動?請AI給出官方出處。
所有AI給出的結果都是:找不到官方出處,這一規定不屬實。
可這么多人都言之鑿鑿地寫一天8小時一周40小時,這個信息的來源是哪呢?
我又用搜索引擎按照時間區間去查找,在1月5日之前沒有這個信息,只有一些短視頻在解讀《禁止強迫勞動法案》時,掛上了“#8小時工作制”的標記。
我猜是這個標記引發了一些人的聯想,在1月5日,最早有自媒體稱“歐盟的強迫勞動禁令快來了,意思就是你公司壓榨員工,比如一天干超8小時、一周超40小時,東西出口歐盟可能直接被扣。”之后這個說法開始在貼吧流傳,又不斷被自媒體互相引用、演繹,這兩天又有不少國內企業不允許加班的新聞,很多人就把這兩件事默認給關聯起來,最終就發展成了現在的版本。
以上就是我晚上剛剛查了一圈的結果,看起來這條就是傳播中被歪曲的謠言。要是我查漏了,大伙誰知道這個歐盟8小時/40小時強制勞動定義的官方出處,也歡迎告訴我。
所以你們說聽那么多消息有啥用,有時候真假都不知道。
現在很多人都使用AI獲取信息,AI很多時候會產生嚴重的幻覺,對它給出的信息如果不經查證,也很容易就犯類似的錯誤,網上很多信息轉載都是人云亦云,這些錯誤信息被反復轉載、洗稿,很快就會三人成虎,反過頭來又成為被污染的信源。
我現在對各種消息的接受會更謹慎,需要認真對待的最好自己去查查源頭,不然一頓分析猛如虎,發現消息是假的就太尷尬了。
像《禁止強迫勞動法案》這種,歐盟和美國都有,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在陸續籌劃推出,屬于一個大方向,企業如果想做出口業務,都需要去適應,不算什么新鮮事。這些法案并沒有限制明確的工作時間標準,通常都是通過調查來判定是否存在強制勞動,具有一定靈活性的,這種靈活性有時候也就成為了經濟和政治博弈的工具。
2025年3月11日估值:
股債利差估值分位14.6%,股票相對債券吸引力更高;
A股PE分位61.3%,PB分位23.1%,估值處于中等區間;
A股距離近15年的最低估值,大約還需跌30.6%,距近15年的中位估值位置,還需漲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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