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住宅層高標準提高到不低于3米,看似簡單的數字變動,實則蘊含著深遠影響。那么,住宅層高不低于3米,對消費者究竟意味著什么?
首先,我們來探討一下,為何說層高的增加可以提升居住的舒適度,是從“有房住”到“住得好”的跨越?
從居住體驗來看,層高過低會導致居住者感到空間壓抑;也可能會導致電梯頻繁停運或增加耗電,從而降低運行效率;還可能無法有效隔絕樓道內外的噪音干擾,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
更高的層高則能讓室內空間更加開闊,空氣流通更順暢,采光效果更佳,居住的舒適度更高。但裝修后,通常因吊頂、地暖、地磚地板等占用室內的垂直空間,室內凈高往往進一步降低,造成空間壓抑感。
那么,層高增加后,具體有什么用?
“好房子”離不開新科技,住建部將大力推廣惠民實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更高的層高也為家居設計提供了更大空間,消費者對大尺寸、高品質家居產品的需求將增加,進而拉動內需,促進家居等相關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發展,形成“居住品質提升→消費升級→產業轉型”的良性循環。
此外,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未來對適老化住宅的需求將持續增長。更高的層高便于安裝升降設備等適老化設施,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便利。
既然更高的層高,可以更舒適,產品力發揮空間更大,為什么開發商不把層高做得更高呢?
一方面是可售面積的變化。單體樓棟的總可售面積是各層可售面積的總和,也就是說在限高水平一致的情況下,層高更低的樓棟的可售面積更多。例如,在限高100米的情況下,如果層高2.8米,可以布置34層;如果層高3米,則只能布置32層。層數減少意味著可銷售的房屋套數減少,在銷售價格不變的情況下,開發商的總體銷售收入可能會降低。
另一方面是建安成本的增加。層高的增加,會導致對應的混凝土和鋼筋用量增加,按照行業經驗,層高每增10厘米,造價約漲3%。假設從2.8米增加至3米,高出20厘米,則造價或增加6%,以一套400萬元的房價計算,單層高一項,成本就增加了24萬元!
新的發展階段需要新的標準!
2011年《住宅設計規范》版本的第5.5章“層高和室內凈高”明確,“住宅層高宜為2.8m”,這適應過去10多年房地產的“有沒有”階段。
而當前房地產進入到“好不好”的新階段,住宅層高標準調整為不低于3米,不僅是住宅建設標準的優化,更是我國居住理念的革新,將為人們帶來更加美好的居住生活,開啟我國住宅建設的新篇章。
廣東建設報記者 趙文霞
◎ 編審:左國蘭
◎ 美編:楊榆潔
◎ 出品:廣東建設報全媒體內容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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