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顯
20年前,在深圳火車站,碰到一男兩女,自稱夫婦和女兒,女兒長得頗為標致,聲稱丟了錢,問我借錢買車票,回長沙。
我心想,反正來深圳也是按摩,沒啥正事做,遂說,我沒去過長沙,很想去當地游覽,不如我作東,買車票,和他們一家三口到長沙。不知怎的,說了幾句,他們始終沒有答允我這建議,跑了。
10年前,在國金商場,也是遇到一家三口,女兒也是頗為漂亮,也說丟了銀包,要吃東西,乘車回到九龍的酒店。我說,反正我也沒吃東西,不如一起到福臨門吃晚飯,然后叫司機載他們回去九龍的酒店。結果,也是談了一會,他們堅決不肯接受我的邀請,跑了,相信是找另外一位看起來很好色(像我)的男人借錢吧。
前幾天,我在尖沙咀K11,停下車,打算回復訊息后,到附近一個俗稱“拔萃同學會”的私竇鋤大D。忽然,有人敲我車窗,原來是個50歲左右的女人,一臉霉氣,抱著一頭小狗,說遭到老公家暴,身上不名一文,問我借錢買食物,回到寶勒巷的家吃。
我說,不如同你一起吃點東西吧。她說,因為抱著小狗,餐廳不準入內。我說,那不如去七仔,她說好。我出車后,見到雞記的招牌,我說這里好吃,叫她連明天的三餐也買了。
付錢后,我急著去鋤D,留下她取食物,心想,遇了兩次老千,今次終于遇上了一個真正需要幫忙的人。正是日行一善,當晚打到凌晨3點正,贏了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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