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 “四川芬達” 兄弟在直播間里戴著墨鏡、叼著煙,復刻楊坤經典的 “踩煙頭” 動作時,他們或許沒想到,這場持續數月的 “模仿秀” 最終會演變成一場官司。3 月 10 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的傳票讓這對粉絲超 35 萬的網紅陷入輿論漩渦 —— 楊坤以名譽權侵權為由,將他們告上法庭,要求刪除視頻、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
盡管 “四川芬達” 堅稱視頻中從未提及楊坤的名字,但他們的創作顯然 “要素過多”:從《中國好聲音》導師造型到 “32 場演唱會” 的經典梗,從沙啞嗓音到夸張的肢體動作,每個細節都在精準復刻楊坤的公眾形象。更微妙的是,他們在直播背景板上 P 上綜藝 LOGO,甚至在段子里暗諷 “過氣歌手”“姓刀的小子”,將楊坤與刀郎的陳年恩怨搬上舞臺。網友辣評:“這不是模仿,是‘人格復刻’?!?/p>
“即便不指名道姓,只要公眾普遍認為內容指向特定明星,且存在侮辱、貶低性質,就可能構成侵權?!?律師的解讀為這場糾紛劃清了紅線。事實上,“四川芬達” 的視頻曾因 “違規” 被平臺下架,賬號多次被封禁,但他們仍選擇繼續創作。這種 “擦邊球” 式的創作,最終觸碰了法律底線。
面對起訴,兄弟倆在視頻中哭訴:“我們是農村出來的,沒文化、沒背景,只想給大家帶來快樂?!?但這番表態并未贏得同情,反而被扒出 “靠模仿月入六位數” 的商業鏈條。有網友翻出他們早期視頻:“泰坦尼克號之坤英”“阿坤死了” 等標題直白刺眼,評論區充斥著對楊坤外貌和唱功的惡意調侃?!按蛑阈ζ焯?,行侮辱之實”,成為多數人的共識。
四川芬達” 并非孤例。從 “鹿哈” 到 “易烊干洗”,從山寨男團 ESO 到盜版周杰倫演唱會,模仿明星的網紅經濟早已形成產業鏈。這些賬號通過 “外形相似 + 經典梗復刻” 快速吸粉,卻鮮少考慮法律風險。律師指出,此類行為不僅侵犯肖像權、名譽權,更可能因商業牟利涉及不正當競爭。
楊坤的起訴,撕開了網紅模仿經濟的遮羞布。在流量至上的時代,“玩?!?與 “侵權” 的界限看似模糊,但法律不會缺席。正如網友所言:“支持楊坤維權,縱容無底線模仿,最終傷害的是整個網絡環境?!?/p>
老鐵們,對此你們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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