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關乎群眾切身利益,既是基層常見經濟行為,也是維系社會誠信的重要紐帶。3月13日,港口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處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被告當庭履行還款義務,既解開了當事人的“法結”,更修復了雙方的“心結”。
2023年9月至10月期間,被告賀某某因經營資金周轉困難多次向原告王某某借款,原告通過微信、銀行卡轉賬方式向被告出借借款本金145000元。欠款期間,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僅償還原告20000元,無奈之下,原告訴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經審查后,依法凍結了被告名下銀行賬戶。
“民間借貸糾紛不能‘一判了之’,既要依法保障權益,也要用情理修復關系?!?/p>
承辦法官在研判案情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爭議焦點明確,且雙方曾系好友關系,具備調解基礎。為減輕當事人訴累、修復社會關系,法官組織雙方到庭協商。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逐漸消除對立情緒,就還款事宜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主動承擔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費用,被告當場履行了剩余欠款及利息125700元,并申請解除保全措施。當天下午,法院及時對凍結的銀行賬戶予以解凍,為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案結”并非終點,“事了”才是目的。本案中,承辦法官將“保全”的剛性與“調解”的柔性相結合,從保全到調解再到履行完畢,充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的同時,又避免后續產生新的關聯糾紛、執行案件,真正達到了“以保促調、以保促執”的積極效果,讓人民群眾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實現最好的訴訟效果。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者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判決的執行或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其處分的保護措施,是保障勝訴權益順利實現,將“紙上權益”兌換成“真金實銀”的一把利器。
來源:港口法院
編輯:黃舒婷
責編:吳凰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