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洪崖洞景區。
7月12日,封面新聞報道了重慶洪崖洞景區一商戶強行攬客拍照,并與游客發生沖突的事件。13日上午,重慶市渝中區文旅委發布通報稱,“對此事給游客帶來的不佳體驗深表歉意”,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后續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同時,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從洪崖洞景區部分商戶處獲悉,職能部門還將從14日起,對景區攝影商戶進行停業整頓。
文旅部門通報 后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7月10日晚,四川資中游客朱先生一行4人在洪崖洞游覽時,一名紅衣女子突然拍打朱先生侄女的肩膀,并推銷旅拍產品。雙方在溝通過程中言辭激烈,發生口角,進而產生肢體沖突。
當朱先生用手機錄像取證時,該女子用手拍打手機并要求刪除視頻。隨后,朱先生把視頻發布到社交平臺,迅速引發關注。
13日上午,重慶市渝中區文旅委發布通報表示,雙方發生沖突后,巡邏警力迅速到場處置,朱先生一行因另有行程安排先行離開。目前,相關部門已通過調取查看現場監控視頻、執法記錄儀,詢問當事人等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后續將依法依規、公平公正予以嚴肅處理。
隨后,記者多次嘗試聯系渝中區文旅委,想了解最新調查結果和后續安排,但未能得到回應。
而事件當事人之一的朱先生看到《情況通報》后,對記者表示,通報內容和事實基本相符。他透露,12日下午,重慶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給他打電話了解相關情況。13日下午,他得知重慶有關主管部門還將安排工作人員到資中,與他見面溝通。
“這件事在朝好的方面發展,我相信他們會公平公正地處理。”朱先生表示。
記者實地走訪 “強買強賣”是個別現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拍照經濟”本是文旅融合的創新模式,但強行拉客拍照,涉嫌強買強賣。
那么,“攬客拍照”的情況在景區是個例還是普遍現象?記者分別前往重慶兩個網紅景點——洪崖洞和李子壩輕軌穿樓觀景臺進行了實地探訪。
雖然近期重慶室外氣溫高,但由于是周末,又值暑假,洪崖洞景區人氣不減,也確實有攝影商戶圍著游客招攬生意。
記者與其中一名攝影商戶攀談,當她得知記者有拍照意愿后,便主動帶記者到店鋪位置洽談價格。在記者以價格較貴為由拒絕拍照后,商戶并未繼續勸說糾纏。
另一攝影商戶表示,他知道前兩天發生的攬客糾紛。“這種情況很少,都是個別現象,這種行為是在給重慶形象抹黑。”
經過一番打探,記者在洪崖洞并沒有遭遇到攝影商戶強行攬客的情況。其后,記者又來到李子壩輕軌穿樓觀景臺進行實地調查。
進入觀景臺區域,有兩個攝影商戶主動上前招攬生意。在記者明確表示拒絕后,商戶未再進行勸說。
“今天是我們營業的最后一天,明天就不讓我們拍了。因為洪崖洞那個事情有點影響,我們會暫停營業進行整改。”一位王姓商戶對記者說。
談及洪崖洞發生的攬客拍照糾紛,李子壩觀景臺的多位攝影商戶認為,事件影響惡劣,需引以為戒,但強買強賣只是個別現象。商戶杰女士表示,商戶和游客之間可能在溝通上存在一定問題,只要心平氣和地溝通,可能就不會吵起來。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馬嘉豪 黃曉慶 實習生 張彤睿 攝影報道
重慶渝中區通報:
違規攬客者被罰款
并列入“黑名單”
新華社重慶7月13日電13日晚,重慶市渝中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發布關于游客在重慶洪崖洞景區遭遇違規攬客的處理情況通報。
通報稱,經查,唐某違規攬客行為屬實,且攬客過程中態度惡劣,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渝中區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給予唐某行政罰款處罰。重慶市攝影行業協會對唐某進行從業限制。洪崖洞景區將唐某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在洪崖洞景區從事經營行為。唐某已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就其不當行為向當事游客真誠道歉。
通報表示,當地針對游客朱某波等一行在洪崖洞景區的不佳體驗,已派出工作組專程上門慰問致歉。
據悉,下一步渝中區將對全區文化旅游市場亂象拉網排查,制定出臺文化旅游市場系統整治“十嚴禁”舉措,以“零容忍”的態度徹查“收費帶路”“拉客攬客”“飯托”等游客和市民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城市形象的行為絕不姑息,持續以實際行動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和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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