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退錢!”這似乎成了部分家長的“慣性思維”。可現實是,想要全額退款,并沒那么容易。
更耐人尋味的是,在北京互聯網法院調解的2000多起未成年人游戲充值糾紛案件中,約40%最終被發現是成年人冒用孩子的身份在申請退款。原本解決未成年人游戲退費糾紛的綠色通道,居然被這些有心人用來“鉆空子”,甚至想走出“野路子”。
可見,未成年人游戲退費遠比想象的要復雜。對此,北京互聯網法院的法官王紅霞表示,法院不會“按鬧分配”,而是嚴格按照“權責劃分”原則判定退費比例,具體要看家長、孩子和游戲廠商各自的過錯。
成年人賬號、孩子充值,法院怎么判?
游戲充值糾紛的第一步,是判斷這筆錢到底是不是孩子花的。
王紅霞法官指出,家長要證明充值行為是未成年人操作的,但問題在于,游戲賬號通常是成年人實名注冊的,家長往往沒有證據能證明是孩子在消費。她舉了一個常見的情況:
“如果家長提供的證據不足,而游戲平臺的后臺記錄顯示,充值行為大部分發生在凌晨0點到6點之間,或者在孩子上學的時間段,那這筆充值很可能不是未成年人進行的。”
如果孩子并沒有實施充值,家長以未成年人名義要求退款,法院當然不會支持。
法院按錯判責,家長100%退款訴求不合理
一旦確認充值是未成年人操作的,接下來的問題是:錢該退多少?
按照《民法典》,如果充值金額遠超未成年人的認知水平,合同可能被判定無效,未成年人花的錢需要返還。但這里還有一個關鍵點:已經在游戲里消費掉的內容,怎么算?
王紅霞法官指出:“未成年人在游戲中已經享受到了虛擬服務的樂趣,感受到了游戲的快樂,這部分消費內容是無法返還的…100%全額退款訴求不合理。”
換句話說,孩子已經用了某些游戲道具、參與了某些游戲活動,家長就應該為自己的監管疏忽和孩子的游戲體驗買單,全額退費的訴求往往就難以實現。
不做甩手掌柜,監護責任缺失影響退費比例
退費比例還取決于各個責任方有沒有盡到防沉迷責任。
如果廠商連基本的實名認證都沒有做好,放任孩子隨意修改賬號信息繞過防沉迷,那100%退款沒得跑。但如果廠商已經嚴格執行實名制、限玩、限充等規定,那它的責任就很小,退款比例也不會太高。
除了游戲廠商,家長在孩子充值過程中有沒有盡到監護責任,也是判定退費比例的關鍵。
王紅霞法官提到:“如果家長把綁定了支付密碼的手機交給孩子使用,孩子充值后申請退款,這顯然是家長未盡監護責任的表現。”
在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第一次充值后,家長成功退款,但很快孩子又進行了第二次充值,家長又進行退費。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直接判定退款比例很低,甚至不支持退款。
還有一些家長自己也在用孩子的游戲賬號玩游戲,甚至和孩子混合充值。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不支持退款,因為存在監護人嚴重失職。
更夸張的是,部分家長還把自己的消費安在孩子頭上,企圖退款。去年,以為廣東的父親代6歲兒子起訴游戲公司,要求退還19萬。法院一查發現不對勁,這個游戲賬號白天聊天、半夜充錢。連6歲孩子都直接跟法官說:我和我爸爸一起玩游戲,但我沒充過錢。
對此,王紅霞法官建議:未成年人本人能參與到案件審理過程當中,便于事實厘清。
從更廣的角度來看,這次全國兩會期間,游戲相關討論風向也在悄然改變。過去幾年,部分聲音總是把未成年人防沉迷的責任全部推給游戲公司,而今年的討論更加客觀理性。不少代表提到,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網絡,家長、學校的監督責任同樣重要,而不是一味指責游戲廠商。
面對未成年人充值退費糾紛,最好的辦法不是“按鬧分配”,而是各方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家長要管理好孩子的消費行為,游戲廠商要繼續完善防沉迷系統,未成年人自己也要學會正確使用網絡產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減少爭議,讓未成年人游戲消費更加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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