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公眾號“魅力香洲”曝光珠海香洲3起市場主體登記違法案例,警示廣大企業、中介機構依法依規開展登記活動。
據了解,隨著“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一系列企業服務政策相繼出臺,市場主體準入門檻降低,群眾創業變得更加便利。然而,個別企業、中介機構借改革之便,通過偽造租賃合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隱瞞債務等方式進行虛假登記,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近年來,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市場主體準入后續監管,查處一批市場主體登記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記被罰款10萬元
珠海某貿易有限公司向香洲區市場監管局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股東等事項變更登記及備案時,冒用韋某、陳某的身份信息,在申請材料上私自簽署韋某、陳某的姓名;提交虛假租賃合同,變更登記的住所并非實際租賃的場所。
上述行為違反《珠海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第四十四條、《珠海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實施辦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構成提交虛假材料及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事實取得商事登記和備案的違法行為。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撤銷相關變更登記及備案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萬元。
案例二:公司隱瞞債務注銷被罰款3萬元
珠海某投資有限公司向香洲區市場監管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時,在遞交的《清算報告》中聲稱其無債權債務,隱瞞其作為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被告未履行償還借款責任的重要事實。
上述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所指的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違法行為。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萬元。
案例三:公司偽造營業執照被罰款1萬元
廣東省某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洲區市場監管局辦理業務時,工作人員發現其提交的《營業執照》副本疑似為偽造證件。經營業執照印刷單位鑒定,該《營業執照》副本不符合營業執照印刷版式標準,該公司承認偽造事實。
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構成偽造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萬元。
鳳凰網廣東發自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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